连续的闪光灯造成了我短暂的视觉障碍,我捏捏林凯的胳膊示意他我想离开了。我们在人数稀少的边缘地带散步,再往前就是黑压压的一片树林与山坡,西边是淹没在喧嚣里的夜场,此时听上去是断续微弱的声响了。
除了踩在软如泡沫的雪上发出的咯吱声,就是我们怀着小小紧张情绪的对话。天边的一轮圆月□□裸坦露出来,有我见过的最美的暖黄色光晕。
作者有话要说: 可以从这章get一个旅游攻略——
“冰雪大世界是夜场才好看哦”
☆、遛街
我在快速行驶的车上,望向凝上一层薄霜的窗外,因为天气原因看不清具体的影像,只有流动的蓝黄橙纯色光线一一倒退。林凯呼出的温热气息在旁边化成不可见的薄膜,忍不住想去触摸,感受,打破彼此间本不该存在的距离。
晚上八点了,大街上依旧灯火璀璨,可不同于北京上海夜景的那种俗艳,在极寒之地,被激发出的满腔热血都流于言行之中,多了些直接真实。
我们在半路下了车,是我突然提议的,无非是想没有准备地迎向一个无名之地。林凯一路上都纵容着我,不查找地图,不看标有地名的路牌,不凭印象去回忆离住处有多远,仅仅是漫无目的地行走,一条街又一条街。
我亢奋得不像自己了,抓起他的手臂就朝一家糖果店走去,墙壁置物柜表面都是鲜嫩欲滴的颜色,满眼是各式各样叫不出名字的糖果,空气里充斥着甜腻而奢侈的味道。
少年时期的我曾以为爱情就是这样的颜色与味道,不可轻易到手且诱发yù_wàng,把快乐分成细小碎片一点点融化在舌尖,和欺谎,指责,厌倦,沉闷等阴暗面扯不上边儿。直到成长到对男人的情话无动于衷的状态,我才意识到爱情是一堵墙,它把我围在一片狭小的天地,然后我所看到的听到的,都是自导自演的一出戏。
我们把人生来就储藏的供自己消受的爱分给了另一个人,而本质爱的还是自己,因为对自我的爱是迟钝,不易察觉的,只有当投射到一个巨大磁铁般具有强大吸引力的人身上,我们的爱才会变得有所依托,源源不断。
那些对自己爱不起来的人,会极少对同类产生感情,而当唯一的媒介即认定的那个人出现时,会孤注一掷地释放所有的爱,不计得失,直到死亡。
沿着不知通向何方的街道,我们逛过了饰品店,花店,小吃街,百货商场,甚至儿童玩具店。有个作家说过,你想要和一个城市产生联系,就要先和这里的人有一定的联系。我很喜欢哈尔滨,所以我选择和林凯成为朋友。
一个多钟头过去,我依旧被迫记住了很多陌生的脸,因为此生也许都不会见到第二遍,我格外用心地去观察,等待着数天过去,记忆逐渐褪色,然后消失。
他们习惯性的小动作,比如抻平衣领和下摆的褶皱,抚摸嘴唇下方的小痣,用食指和大拇指来回拨动睫毛,按住胸部的中央悄悄把错位的乳罩复原,脚尖在光洁的地板上打节拍,下意识地捏发红的耳垂。
肢体动作过多并不是好事,表明一个人难以极好地隐藏情绪,具有过强的控制欲或正处于尴尬不安的境地。而有时,人从口中发出的信息,常出现和本能反应的肢体语言相矛盾的现象,这意味着谎言,怯懦,隐瞒,压抑,敷衍。
林凯并不知道我可以在瞟一眼的瞬间就在心头转过千般思绪,他只把我当成个在家闷坏了的孩子,趁着假期出来游玩一番。
有些人很乐于把年龄比自己小的人当作被监护的弱者,由此产生一种盲目的优越感。还好林凯的心思是过于正直了的,他把我当孩子是因为他有发挥不完的同情心,和某种他自己也解释不清的情愫。
作者有话要说: 像大哥哥一样的,很会照顾人的男人
每次想起就是这种印象……
或许,是在记忆中被美化了吧
☆、喝酒
走得两腿发酸的我们在一家地下烧烤店停下,我说,“我想去喝酒了”。
通过光线不明朗的狭窄楼梯,我们到了天花板低矮的地下。下面很大,是仿造酒吧的装修效果。抱着电吉他蓬着头的驻唱歌手,交杯换盏的大声说话的客人,还有滋滋作响的香喷喷的烤肉。
当我们就座等菜的时候,林凯问我是不是看过旅游攻略,为什么这几天我选的饭店都看上去不错。我说,“只是凭感觉而已,是幸运啦。你看,像你这样难得一见的好人都被我给撞上了”。
“你呀,就是嘴甜”,他像大哥哥一样揉我的发,我却注意到他眼神里异样的光芒,就像长期居住洞穴的人猛地被一缕阳光射到。
又随意聊了一会儿,菜都上齐了,用小碗备好酱料,有些在架上的蘑菇生菜还有金枪鱼都熟成了诱人的色泽,终于可以开吃了。回荡在店里的歌曲节奏越来越快,类似地下摇滚有含混的歌词,往肚里灌酒的人们情绪高昂,笑声比白天在复杂人际关系下的干笑不知纯粹了多少。
这也就是大多人都爱把自己弄醉的缘故,因为这是最简单的扔掉生活负担的办法。缺少正常意识与记忆残缺的人更容易得到快乐。
有些人的自我防御系统就非常的完善,比如说我,我很少允许自己回忆过往,太过快乐的会怀念不已,太过不堪的会造成创伤,倒不如全然遗忘。久而久之,我熟练地运用这种能力,就自动忽略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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