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万可只得说兔子怕羞,只认他一个,转念想想又觉得不对,他跟阿雪见了也没一天,这兔子可一点都不怕他。
快走到跃然居时,林万可想着得去跟姜跳跳道个歉。
中秋那天他记得姜跳跳有来家里找他,结果他喝得晕晕乎乎,估计也没好好招待,怎么也得去赔个不是。
“阿雪,带你去见一个人好不好?”他轻轻拍了拍阿雪的小脑袋,肩上却忽的一空。
阿雪一跃而下,几个蹦跶就消失在人群中。
“阿雪!”林万可拔腿追去,连散落的食盒也来不及去捡。
他追出了万安街,直跑到常禄街才追上了阿雪。
“跑什么呀,真是的。”
林万可将兔子抱起来,细心抹掉它沾上的泥点,又亲了一亲,“不想去就不去了,咱们回家。”
他刚要走,余光忽然瞥到一个熟悉的身影,急忙抱着阿雪躲起来。
不远处的店里,乐莘正带着文近在挑书。
林万可等了好一会才敢探出头去,正巧看到他离去的背影。
他就呆呆地一直看着,直到再也看不见。
阿雪好似觉出他不对劲,一个劲拿小爪子挠他的衣袖。
林万可看着它无邪的眼睛,鼻子猛地一酸,颓然坐倒在地上,只觉心里空落落的。
他将阿雪抱到膝盖上,有一下没一下抚着它的耳朵。
“阿雪,刚才那个人,你看见了没?他叫乐莘,是书院的教书先生,也是……也是我最喜欢的人。”
他见阿雪趴着不动,苦笑道:“很可笑吧?我跟他都是男人,可我……就是止不住地喜欢他。不是因为他长得好看,也不是因为他有学识,究竟为什么喜欢,我自己也说不清。”
“他以前,应该也是把我当朋友的吧……可我有天昏了脑子,跟他说了心意,这下连朋友都没得做了。”林万可慢慢道,“他生病身体不好,我煮了很多很多药粥,不敢亲手给他,只能托文近送去,但他还是知道了……他让文近给我银子,可我本就不是为了钱,我只是想为他做点什么……”
阿雪乖巧地伏在他胸口,把温热的小脑袋靠在他身上。
林万可仰天叹了口气,将它抱起来贴在脸上。
“说了这么多,你也是听不懂的。不过我说出来,心里多少舒服了一些。”
他让兔子伏在肩头,转身往福寿街走去。
“回家给你吃豆沙好不好?”
阿雪发出满足的呜呜声,柔软的小爪子搭在他肩上轻轻蹭着。
林万可侧头亲了亲它,微笑道:“阿雪真乖,我都舍不得把你还回去了。”
他是真心想多留阿雪几天,反正京城这么大,要找到它的主人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可第二天阿雪就不见了。
林百知不依不饶大哭了一场,吵着闹着要阿雪,林万可答应再给他买只兔子他也不肯,嗓子都哭哑了还不罢休。
其实林万可自己也很想念阿雪,这小兔子虽然只在他身边待了一天,但他已经对它倾诉了自己心底最深的秘密。
他不清楚阿雪去了哪里,也不知道阿雪有没有回到主人家,但他时不时都会想起这只乖巧的、特别黏他的小兔子。
有一次林万可跟姜跳跳提起了阿雪,说它跟他一样喜欢吃豆沙吃得一嘴都是,姜跳跳听了便问,你喜欢那只兔子么?
林万可答喜欢。
姜跳跳又问,是哪种喜欢,可以过一辈子的那种喜欢么?
林万可不由失笑,刚想说人跟兔子怎么可以过一辈子,话到嘴边却鬼使神差般咽了回去。
如果阿雪还在,我真的可以养它一辈子,请它吃一辈子的甜豆沙。
林万可当时是这么答的,他记得说完这句时,姜跳跳笑了。
他笑得很开心很开心,那副满足的样子,好像能吃到一辈子甜豆沙的是他自己一样。
第17章 在
姜跳跳中秋之夜离奇失踪,过了整整一天才回跃然居,因而错过了成橘的最后一场比试,引得众人很是不满。
其中当属煌采最为不快,因为他找了姜跳跳一整晚,几乎要将京城翻个个儿。
他自然想不到自己火急火燎满城寻人时,姜跳跳以兔子的原形在林万可家睡得正酣。
成橘对姜跳跳的失踪倒是毫不在意,或者说,他现在心情好得对任何事都不会在意。
因为他胜了奚柏青。
他没有说最后一道试题是什么,也没有讲自己施展了什么本事,赢了就是赢了,结果本身比什么都重要。
李认从善如流,任凭旁人百般询问也不说他们到底比了什么,只说其实奚柏青也做得很好,但相较之下,还是成橘的方法更直接有趣,因此成橘胜出是情理之中的事。
据说皇帝龙颜大悦,亲赐成橘“京城第一术师”的金字匾额,更有其他赏赐,足足派了十人才将东西全部抬回了自在观。
成橘自己对那些赏赐丝毫没有兴趣,他那么高兴完全是因为在对方没有相让的情况下,堂堂正正赢了奚柏青一局。
宛空也很是欣慰,既然事情已了,她也要离开京城继续自己的游历。
送走师姐后,成橘忽然长出一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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