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嚯,真够冷的。”金轩驾驶穿梭机越过费尔班克斯城区,在一处宽阔的河岸降落,前灯将整个河谷照得雪亮,引擎喷出的气流卷起积雪,纷纷扬扬撒了满天。飞雪落尽,一眼望不到边的河谷出现在面前,河面上了冻,冰面厚度超过三十公分,上面覆盖着厚厚的积雪。
“下去走走?”金轩莫名喜欢这个冰封雪盖的地方,跃跃欲试地搓搓手,“地图显示从这里沿河谷走几公里有座山,山顶的雪原是观测极光的上佳位置。”
巫承赫测了一下外面的温度,零下二十三度,虽然身处恒温的机舱,还是忍不住打了个哆嗦:“这么冷,不能开穿梭机上去吗?”
“可是我们不是来周年旅行的吗?一直开着穿梭机算怎么回事?”金轩努力煽动老婆,“好不容易来一趟母星,也该享受一下大自然嘛,话说找到个适宜室外活动的地方可不容易呢。”
巫承赫想想也是,回地球这种事这辈子估计也就这一回了,一咬牙道:“好吧,走!”
“等等。”金轩不知道从哪里拖出个箱子,打开,取出一领厚重的皮裘递给他,“外面冷,穿上这个。”
“你搞什么?我有保温服不穿干嘛穿这种东西?”巫承赫拿着夸张的裘皮大衣满头黑线,这玩意大概是早年杀马特先生的舞台装,人造毛华丽闪亮,款式时髦到闪瞎狗眼。
“入乡随俗嘛,在母星的雪原上行走,不该穿点皮裘应景吗?”金轩二话不说给他披上,华丽丽的风帽往他头上一兜,满意地点头,“好极了,帅萌帅萌的……保温服没有头套,这样就不会冻坏耳朵了呢。”
他使用了轻微的臣服性,巫承赫无法违抗他的要求,为了这点屁事又不好用思维触手戳他,叹气,妥协地裹着皮裘走向机舱门:“我总有一天会忍不住亲手掐死你。”
金轩哈哈大笑,披上同款情侣毛绒装跟他下了穿梭机。
外面果然冷得要命,北风迎面吹来,巫承赫顿时觉得杀马特皮裘也没什么不好——保温服虽然是恒温的,但在这种低温环境里显然厚重的毛绒大衣更能在心理上给人安全感。
漆黑的夜,只有一盏暖黄色的悬浮灯在前面照路,巫承赫与金轩并肩走在冰雪覆盖的河面上,朔风迎面吹来,带着细碎的冰渣,靴子踩着积雪,发出涩涩的咯吱声。
“我们现在是一对爱斯基摩捕鲸人夫夫。”金轩闲的蛋疼又开始出幺蛾子,一边走一边用他那经过专业训练的,低沉磁性的男中音给老婆播讲纪录片,“冬天到了,为了养活三个嗷嗷待哺的儿子,我们必须在极夜来临之前储备足够过冬的粮食和肉……父爱如山,当爹真是不容易啊。”感叹地摇了摇头,看向巫承赫:“来吧,我们玩故事接龙好吗?”
真是无聊到了一种境界……巫承赫无力吐槽,不过闲着也是闲着,就捧个场好了:“好吧。”想了想道:“天还没亮,我们就出发了,今天我们将要捕猎一条成年的鲸鱼,这种巨大的哺乳动物整个夏天都游荡在温暖的北冰洋,汲取海水和阳光的力量,为过冬积攒厚厚的脂肪。现在,它即将成为上天免费的馈赠,为我们和我们的儿子提供丰美的肉和油脂,以及整个冬天欢乐的家庭时光。”
“哈!不错嘛,文辞优美,从前那些干巴巴连个形容词都没有的季度报告真是你写的吗?”金轩给他竖了个大拇指,“话说这故事应该叫什么名字?”
“‘舌尖上的爱斯基摩’。”巫承赫面无表情地说。
“嗯哼,不错。”金轩挑了挑眉毛,刚要继续,瞳孔忽然一缩,猛地回头,人还没动,巴巴里狮子已经像闪电一样沿着冰原狂奔而去。
“噢,真是意外的惊喜,我们好像多了几个粉丝。”透过狮子的眼睛,金轩看到了几个鬼鬼祟祟的身影,那应该是几只大型动物,北极熊或者野狼之类,“他们一定饿惨了,闻到你身上的甜味就跟了过来。”
“我说了我根本就没有喝牛奶我身上什么味道都没有!”巫承赫白他一眼,顺手取下腰带上的射线枪。但金轩马上按住了他的手:“别开枪,不要伤着它们,在这种鸟不拉屎的地方找几个追随者可不容易。”
好吧,以他野兽一般的战斗力对付几只大型动物应该用不着武器,巫承赫收起射线枪:“不管你想干什么,都给我小心点。”
话音未落,金轩高大的身影已经消失不见,只在暗淡的灯光下留下一道残影。几乎同一时刻,远方三四百米远处忽然发出一声惊恐的哀嚎,接着是一阵嘈杂的狼嗥。
现在巫承赫基本确定那是一群饥饿的内陆狼,他能感觉到它们对鲜肉和热血的渴望,残忍的杀气,以及被强者制服时内心的恐惧与膜拜——无论对于敌人还是对于野兽,金轩都有着与生俱来的强大的威慑力。
臣服于这样的异能者,让人感觉安全又自豪。巫承赫咬着手指发出一声尖锐的呼哨,好像猎人夸奖自己能干的猎犬。哨声过后不久,金轩像个真正的爱斯基摩人一样披着皮裘带着狮子走了回来,在他的身后,畏畏缩缩跟着十来头体型庞大的内陆狼,黑褐相间的毛皮上沾满脏污的雪屑,冰绿色的狼眼小心翼翼逡巡着征服者的背影,却完全不敢直视。
“你想干什么?”巫承赫扬声问,“为什么把狼群带过来?”
“临时征用几个跟班。”金轩笑着回答,“这里离极光观测点还有很远,还得爬一座山,我怕你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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