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看城市或是村庄里的雪只有半尺厚,但是在山里,风卷起的白雪堆积着,有的地方片雪不留,有的地方则是一个大雪窝,掉下去爬不上来。
而且天地间都是白茫茫的一片,更容易迷失方向,而且这种雪白的世界看得多了,会得雪盲症,这个问题好解决,每人一个墨镜就好了。
在村里的时候还不觉得什么,可是一越过大河,进入丛林之后就不一样了,特别是无遮无挡的地方,这种地方雪浅好走,但是风像刀子一样,任何露在衣服外面的地方,都像是要被风割开口子似的。
几个人都把自己捂得严严实实的,在山里,穿得再多,捂得再严实,也不会觉得有多暖和。
特别是路志辉,他竟然还留了大胡子,结果胡子上全是哈气凝成的冰碴子,眉毛上一片白霜,看起来像个大雪人。
在雪地里,只走了不到半天就走不动了,当然是三个女人走不动,孙易和路志辉都还精力充沛着呢。
找了一处背风的地方扎下帐蓬,哪怕是冬季帐蓬也顶不住北方的冰雪和寒风,不过没关系,帐蓬扎好之后,再堆上雪,效果非常不错。
冬天的山里,实在是没什么好看的,除了雪就是雪,大雪压矮松,倒是有别样的美景,至于其它的,只是一片冬季的肃杀。
远远地,一只狐狸探出尖尖的脑袋,看了一眼远处的人,并没有在意,而是在雪上不停地走动着,不时地抽抽鼻子嗅闻着。
“冬天的狐狸皮可是好东西,正好给老婆做个披肩!”路志辉说着,举枪就要打。
孙易赶紧按住了他的枪,“,山里的狐狸、猞猁之类的野物本来就少,咱们就别祸害了,弄两头野猪,逮几只兔子野鸡什么的就行了!”
路志辉看看孙易,嘿嘿一笑收起了枪,“行,咱不打这些稀少的动物,没想到兄弟你还是一副菩萨心肠!”
“也不是菩萨心肠,只是从小在这地方长大的,有感情了!”孙易淡淡地道,然后一帮人举着望远镜看着在远处来回走的美丽小生灵。
这是一只红狐狸,身上还有着白色的条纹,走动的时候,蓬松的大尾巴甩动着,优雅而又美丽,几个人看得都呆住了,原来山里的动物可以这么美。
突然,这只狐狸一跃而起,一脑袋扎进了雪壳子里头,把他们吓了一跳。
这狐狸的半个身子都扎在雪里头,两条后腿蹬动着,它在干什么?难道想不开扎进雪堆要闷死自己?
在众人惊讶的目光中,这只狐狸把上半身从雪壳子里拔了出来,嘴上还叼着一只色彩斑斓的野鸡,又向孙易他们这里看了一眼,然后叼着野鸡一溜烟地消失在风雪当中。
“嘿,这家伙真利索!”几个人看了一场十分精彩的好戏,一个劲地啧啧称奇。
“人家狐狸吃饱了,咱们还饿着呢,走,先弄点吃的去!”孙易笑着道。
三个女人留下捡干柴,清理出一片可以烧火架锅的地方,而孙易和路志辉则进了林子,寻找着合适的猎物。
由于还没有进入深山,一般大型的野物也不会出现,所以他们打猎的目标就瞄准了野鸡和雪兔。
有一点白助阵,很快就撵出一只肥硕的大兔子,这个季节的兔子已经通体雪白,没有一根杂毛,在雪地里窜行着,要不是一点白全身油黑目标明显,还真不一定能看到这只兔子。
孙易拉开了弹弓子,在兔子一个急转甩开一点白的时候,石子飞了出去,正打在兔子的耳后,把这只大兔子打了一个跟头,一白扑了上去,一口咬住,然后叼了回来,皮毛丝毫未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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