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丰园已经没什么人了,只有两个老更的老头在轮班看守工地,由于工资发放不到位,所以打更的老头也不是很认真,经常会拖个车子在公地的周围搜寻一些废料,如果能捡上几根钢筋或是铁管之类的东西,会让他高兴一整天,烟酒钱就出来了,现在铁料贵着呢。
在无人看守的情况下,韦立轩很顺利地开车进了龙丰园,停了相对比较偏僻的里侧。
没多久,一辆很破烂的面包车开了进来,来者正是那个枪手,远远地看到只有韦立轩一个人,他也长松了一口气,由于他双手受伤,一身本身也用不出三两成来,不得不赌上这么一把,看样子还真赌对了。
做为一个职业杀手,他自认看人很准,至少这个韦立轩只是一个都市金领,就算是给他把刀,他都没有胆子杀人,这种人属于最好敲诈的,如果是个狠人的话,他肯定会遵守职业道德的。
远远地停车观察了一会,车子再次启动,缓缓地开了过来,看着地上棱角分明的提包,长长地松了口气,有了这笔钱,至少能过上几年好日子了,伤得太重了,以杀人为生这份职业肯定是干不下去了。
韦立轩深深地吸了口气,把嘴里抽了半截的烟扔掉,然后踢了一脚装满了报纸,显得有些沉重的提包,“钱在这里,拿了钱就赶紧走,走得远远的!”
“当然,我是很有信誉的!”枪手笑了笑,用那只残手努力地把提包拖到了自己的跟前,然后用两根手指夹着拉链打开。
一打开拉链,一股油墨味道扑鼻而来,枪手的脸色立刻就是一变,钱钞的墨味与报纸的墨味差得太远了,而且打开了提包,也不是钞票可爱的粉红色,而是淡黄还有黑色的铅字印。
枪手一愣,然后抬头望向韦立轩,不知何时,韦立轩的手上已经多了一支手枪,以他职业习惯看得出来,那是一支意大利原产的伯莱塔手枪,做工精良,性能可靠,一向都是各国警方的最爱,同时也是黑势力的最爱。
就连那支消音器都是原厂原装的上等货,他这种级别的杀手,弄到这种枪也会精心保护,可是现在却出在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手上,而这个小白脸,脸色严峻,还有些恐惧的神色浮现在脸上。
他没有杀过人,绝对没有杀过人,可是他的脸色却变得越来越坚毅起来。
对付这种人,只能让他乱了方寸,自己才有机会可乘,电光火石之间,职业习惯产生的念头在脑海里一闪而过,跟着合身扑了上去,意图撞翻韦立轩,夺枪抢得主动。
韦立轩的脸皮抖动了几下,毫不犹豫地扣动了板击,加装了消音器,便得枪声被压到了最低,只有低沉的噗噗声。
枪里的子弹被一口气打了出来,双方的距离不过五六米远,在这么近的距离,大半的子弹都打了空,可是仍然有两颗子弹打中了要害,一颗打进了肺部,另一颗则击碎的肝脏。
大量的内出血,堵住了枪手的气管,嘴里冒着粉红色的血沫,身体颤动着,怎么也说不出话来。
韦立轩拎着枪蹲在枪手的跟前,饶有兴趣地看着他吐出来的血沫,还用枪口捅了捅,“知道吗,我小的时候在农村,杀猪的时候,我最喜欢看到绑着的猪被一刀捅进去,然后冒着血沫的血流进大铜盆里!做成的血肠是我的最爱!”
“那是我怀念的童年,但是我更喜欢喝红酒,吃西餐的日子,我再也不想回去困苦的日子,所以,你必须要死,你太贪心了,是贪婪送了你的命,其实,我们都是贪婪,我会以你为戒的,牙哥,你可以安心的去了,我就不补枪了,脑浆迸裂会让我感到恶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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