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慢慢走过来,站到曾杰面前:“你不知道穷有多可怕,吃顿肉都要考虑再三,买菜专买次品,水果只吃烂的。最可怕的,是那种低人一等的感觉。我不要低人一等,我不会去做饭堂伙计,工地民工,给我一个机会,不要毁掉我,你只当养了个宠物,我会当你是父亲,尊重你,报答你。求你,别上我,那会毁了我!如果你想,你可以打我。我知道……”凌晨轻声地:“你喜欢打人!”
曾杰的手捏在那根球杆上,捏出汗来。
凌晨轻声叫:“父亲!”
曾杰口干舌燥,他说:“跪下!”好的,说他喜欢打人,他是喜欢,愿意挨打,不愿被奸污,好的,这也可以。
跪下,可是一个十分古老的礼节了,现代社会哪有人跪过?
凌晨一时觉得有点难堪,怎么跪?
再厉害,再聪明,再凌利,这个十几岁的小子也是处于劣势的人,他越挣扎,加在他身上的折磨越重,可是,又势必不能放弃挣扎,会落到阴沟里去。
凌晨慢慢地屈一条腿,眼望地,再屈一条腿。
屈辱令他就要厌弃生命了,怪谁?怪父母吧,或者怪社会,怪不到曾杰头上去,人家有义务每月千八百地养一个不相干的人吗?你答应人家卖身,然后又用计逼人无条件养你,挨打,好似是必然的。
凌晨笑笑,抬头问:“你干嘛不赶我走?”
曾杰愣了愣,看着那个跪在他面前的孩子,半晌道:“你不知道吗?我喜欢打人。”你不知道吗?我喜欢你,我爱你,只不过,这爱--是你口中所说的变态。
凌晨苦笑:“好,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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