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在景伯伯和景伯母身后,自端也来了。
十八岁的自端,出落的他都不敢认了。他有些发愣,几乎忘了往里请人。直到她小声的叫他“二哥”,他才回过神来,急忙请他们进去。
祖父看到自端非常的开心。他有四个儿子,七孙子,就是没有孙女,自来就喜欢女孩子。乖巧的自端,又格外的招人爱些。
他才知道自端都要上大学了。
本是女孩儿最美好、最无忧无虑的年纪,他只觉得她眉宇间有一股淡淡的忧愁,似乎是有什么化不开的郁结。只是真要探究,她便惊觉,只一副微笑的样子,让人再也无从探询。
不久之后,她父亲再婚。婚宴上再看见她,仍是如常的沉静似水,温婉大方,但熟悉她的人稍加留意,会发现她变的更加的沉默了。笑容仍是甜美的,却让人看了心里发紧、发酸。她从不是让人操心的孩子……在他记忆里,她仍是个孩子:用嫩嫩的声音叫着他“二哥”的孩子;在一边安静的吃着冰激凌的孩子;跟在自飒身后,穿着白色纱裙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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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四章 花与火的回忆 (二十一)
lc41c41’那晚她一袭粉色塔夫绸小礼服,美的像个小公主。但粉色……他记得她不怎么穿粉色。众人夸这礼服好看,听到她说是阿姨送的。他就明白了。
向她父亲道喜的亲朋好友,总忘不了也给她道贺。她极有礼貌的一一回应。似乎完全不在意那些眼神里复杂的含义。就那么温和的接受着那些怜惜甚至是同情,然后统统消化掉。
他在一边瞧着都觉得累。忍不住想到自飒。换做洒脱不羁的自飒,才不会规规矩矩的坐在这里受这份罪。可是自端就会。宴会上的气氛很喜庆,可是他却觉得闷。想要早点儿离席,父母却跟久未见面的朋友们相谈甚欢。他只好站起来出去暂时透口气。在雕梁画栋间慢慢的走着,他抬手解开西服扣子;没束领带,仍觉得憋闷。
不料酒店里养了一池好美的莲花。他驻足在廊上,掏出烟来,点上一支。低了头想心事。
听到细微的脚步声,他抬起头来,看到自端坐在对面廊子上,正低头看池中莲花。那粉色的身影,像足了池中粉色的莲花,正是莲花比人娇、人比莲花俏。他不的有些发怔。他的位置正在角落里,自端并未发现他。不知为何,他并不想她看到自己,忍不住往后退了退,隐在阴影里。池中假山甚高,恰好遮住他身形。
一支烟吸完。他没动,她也没动。
忽然,听到一声叹息,声音很轻。
那声叹息,细微的像是一片树叶掉在湖面上,微不足道,可是也刺出一点点涟漪……他的心就这么被微微的刺了一下。
自端的身后,多了一个眉清目秀的大男孩。自端站起来,轻轻的摆弄了一下自己的裙子。看起来虽然是在整理衣服,其实,更像是掩饰心里的慌乱。
就在那一瞬间,虽然隔了很远,他都看得到那男孩子眼中闪烁的光芒。
许是那光芒太过刺目,也许是那光芒太过刺心,久久的,他并不能忘记。
回到英国,当新鲜事儿说给自飒和力昭听,他们都笑,说自己老了,连自端都开始恋爱了。他却觉得恍惚,那分明是个小女孩,什么时候长大了,都要交男朋友了呢?可是真的。自飒都在读皇家音乐学院的硕士课程,力昭已经准备回国任职,他也马上拿到学位了。
他和力昭是同一年回国的。力昭去银行,他则开始涉足地产业。原本从建筑设计所入行的,参与了几个企划案之后,他开始对商品房产生兴趣。那几年,正是地产业开始红火的时候,年纪轻轻的他,靠着母亲给的第一桶金和一股子聪明劲儿,顺风顺水的大干起来,几年以后,他的光亚就已经在业界站稳脚跟。赚钱很辛苦,也很刺激。渐渐地玩大,收获的只有更多。
他从来不是一味低头做事的人。能让自己开心的事,他乐于尝试。只不过,这样的时候,极少。力昭常常叫了他一起出去疯。自飒没在国内,力昭一点儿道德约束都没有。何况单身的佟铁河?这样想想,他真的过过相当长一段时间纸醉金迷的日子。
那一阵子透过力昭的临时女友,认识了一个p大的女生。佟铁河也做了p大门前排队的豪华轿车群里的一个。有一天傍晚,那女生从校门口出来的时候,似乎是遇到了同学,显得十分的兴奋,对着他招手。知道她这是在炫耀。虽然那时候“炫富”还没有成为一种流行元素,他也清楚某些信号代表的意思。他有心不理,想想还是从车里出来。再不肯失了风度的。那女生的同学跟男友一起的,看样子也不太想过来打招呼,只是盛情难却。然而,他只一眼看过去,就愣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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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
正文 第四章 花与火的回忆 (二十二)
lt;e04’lt;e04a04’眼前这对十指紧扣的男孩女孩,赫然是自端——那男孩子,几年间气质上略有变化,更加的文质彬彬。然而,即便是从男人的角度看来,那男孩子的面容也是英俊的可以。
“您好,我是景自端。”她微笑的看着他,像是第一次见面的人气而疏离的笑意,让铁河忽然有些窘。她的左手仍牵在身边男孩的手心里,右手向他伸出来。
“您好。佟铁河。”他握住面前这只特意为他空出的小手。
眼前的这幅景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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