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是个体恤百姓的好少年。
叶家给予了他富贵,而流浪的生涯让他更能体会贫民的苦楚,但因为已经失去了珍重的东西,所以他反而更能够合理地衡量某些事的利弊,所以说从某种意义上看,叶谦比她还要合适摄政王这个位子。
只是他的问题与容夜一样——同样是太年轻。
她时时刻刻的耳提面命,她从未忘记提醒他不要被容夜发现他的聪慧的提点,大概是被当做耳旁风了。
臣子有野心,又对政治太过聪慧和了解,这种事对于君王来说可不是一件好事情。
联想到容夜答应下的婚姻,闭了闭眼,颜荞按了按太阳穴,莫名的有些头痛。
她几乎都能猜到那个小鬼会做出什么事情了。
得阻止他,不能让他坏了她的事呐。
*
和年前的初遇时候的形象不同,叶谦现在穿着华贵的衣服,坐在高档的酒楼里,点着最贵的菜——虽然是颜荞付钱,但他的周身气度已经和那时候不一样了。
许多人都说,身为幼帝的陪读,他看起来有些木讷了。
但很少有人看得出这是这个人的伪装。在柏墙之外的日子让他享受了太多世情的冷暖,为了果腹他常常需要扮演不同的姿态以求获得别人的同情,这也让他学会了如何琢磨人的性格——容夜喜欢老实人,喜欢忠诚的人,所以他时时刻刻扮演着这样的姿态,直到成为幼帝的心腹。
但颜荞喜欢聪明人,喜欢有自知之明的人,是以他如果还维持原来的表象,大概会被嘲弄和放弃。
他们是双方手中的棋子,为了各自的目的在不断前进,而短暂的合作需要信任,所以任何时候,他都不需要伪装自己,或者说,在颜荞这样的人面前伪装自己,也只是徒增不安而已。
“你找我有事?”年轻的少年端起了面前的茶,脸上的笑容浅浅的,看不出深意。
朝堂果然是最养人的地方,当年的小豆丁,现在已经被养地像个英俊的小正太了,心机,手段,他在渐渐地学会这些东西,而且更重要的是,他爱着这个国家。
虽然手段还很稚嫩,虽然表情的掩饰还很生疏,但他比她优越的地方就在于,他还残留着对这个国家的荣誉感吧。
他想改变这个国家。
颜荞无所谓般地拨弄着指甲,“怎么,没事我就不能找你了?”
叶谦:“怎么会,摄政王的邀请,赴宴的我荣幸之至。”
“说起来我一直在想一个问题,”少女的声音有些低,口气也多了几分肃穆,“叶谦,你想坐到什么程度呢?”
“什么程度?”
“你想要的是容夜那个位子?”
少年一愣,瞬间涨红了脸,“当然不是!”
“那么是一个千古流芳的忠臣?”
“□□不离十吧。”
“有志气,”抿了抿唇,她似乎做出了一个慎重的决定,“叶谦,你知道我想和你说什么么?”
“警告我不要做多余的事?”少年露出嘲弄的笑容,“放心,我不会那么没有分寸。”
“虽然有这方面的想法,但这并不是我的本意,”颜荞低声说道,“叶家叶谦,我现在问你,如果说我想把摄政王这个位子托付给你,你能做好么?”
没有比这孩子更合适的人选了。
颜荞不开玩笑。
叶谦很清楚这一点。
所以说,如果她这样问了,她真的就是这样想的。
“怎么,你身负绝症,快要死了,所以不得不把容国江山托付给我这个小鬼?”他对对方从当年开始就一直不曾变过的称谓耿耿于怀,这种时候依旧不忘反讽一句,“再说了,摄政王这个位子是先帝的旨意,哪里是你想给就能给的,你以为你是谁?”
“你只用回答我,你想不想,你能不能做好。”话说出了口,颜荞也不再紧张,她慢条斯理地端起茶杯吹了一口,廉价的茶叶远远不如宫中的精致,但她却无端喝出了一点好心情。
叶谦沉默了。
他显然是没想到对方会说出这样的话来,而摄政王的位子,是个大诱惑。
无法拒绝的诱惑。
他是个有野心的人,从加入颜荞阵营的第一天起,他就想着给叶家平反,可他手上没有权利,陪读的身份人微言轻,所以他无限地渴望一个高位。但他还年轻,没有经验,得不到众人的信任,可若是从小官做起,他就得离开容夜,失去陪读的身份——幼帝身前红人的身份,可比他一步步爬有用的多。
于是他便陷入了僵局。
而这时候颜荞问他,摄政王这样的权利,你要么?
要啊,当然要,怎么可能不要!
他忽而抬头,脸上露出一抹似笑非笑的样子,尔后轻声说道,“时隔这么久,摄政王殿下依然深谙如何提出一个我不可能反对的要求。”
而第一次的无法反对,还是她说要送他进宫当太子陪读的时候。
☆、第三九章过去
犹记得那时候他满心都是复仇,所以在颜荞把那个机会送来了眼前的时候,他几乎是毫不犹豫地就接受了,可进了宫以后他才发现这是一件多么困难的事情,不说伴君如伴虎,就以当时幼帝的处境和待遇来谈,都可以看出他这个走关系插入的陪读的身份到底有多少尴尬。
幼帝早慧,对政治敏感度也够,但输在太年轻。
年轻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他毫无经验和不习惯忍气吞声。
年少总是叛逆。
长者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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