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夏拍了拍身上的饼干碎屑,嘀咕了一句:“让她送上来不就得了,你对助理可真好。”
然而见到她才知道,傅岳最不喜欢旁人进他的公寓,难怪工作再忙,也宁肯自己打扫。
那么说来,对他而言,自己是特别的?
但即使有百分之一百的胜算,阮夏也绝不会主动对傅岳说“请你当我的男朋友”。
她虽然不介意每天都表白,虽然享受追求中意的男人的过程,但至关重要的一步总要对方先迈出,总要对方低一次头,才能算真正成功。
再次回到公寓的时候,牛排、香煎银鳕鱼和海鲜意面已经摆到了桌上,她之前弄歪的地毯也恢复了原样,扫地机器人正清理她制造出的碎屑,傅岳在打扫厨房。
她洗个手的工夫,厨房便整洁如初,这人做律师太屈才,应该开个培训保洁阿姨的公司当霸道总裁。
傅岳做的饭谈不上好吃,味道勉强算过得去,但作为新手,已经非常难得。
吃过饭,阮夏抢着洗碗,傅岳执意不让她动手。
阮夏倚在厨房的门前,笑着问:“傅先生,做家务其实是你的爱好对吧?”
“谁会有这种爱好。”
“那你为什么不让我洗碗,是怕累着我么?”
“你洗不干净我还要再洗一次,倒不如自己动手。”
“……”
傅岳把阮夏送到硕博宿舍楼下的时候,已经接近十点。
宿舍是两人间,阮夏虽不习惯与人同住,却觉得集体生活新鲜热闹,决定先住上一段,待和同学混熟了再搬回家去。
室友未娜很好相处,她的父母皆是这所大学的老师,从小在这儿长大,无需像阮夏般适应环境。
未娜本科念的也是这所学校,人缘极好,她在宿舍的时候,串门的人从来不断。
八卦是多数女人的终生爱好,阮夏也不例外,因此对自己的宿舍总没安静的时候并不反感。
但这并不意味着,她不介意成为八卦的主角。
她惹人注目的原因无非就是外貌太出众,一进校便招蜂引蝶,只是那些又傻又自大的男生她连看都不屑看一眼,实在想不通屋里那位正讲她是非的女生在酸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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