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伤别离(1)
伤别离离别伤
温存不过昙花一现
伤离别别离伤
红尘不过一抹残影
韶华已逝君不见
步入纵横交杂的小巷中,昏暗的灯光让我有些心神不宁,虽然已经来这里第十五次,早该习惯了,但我至今仍无法适应黑暗,看来,是雾岚带给我太多光明。
那幺带给我光明的人,必定默默承受着黑暗吧。
想着想着,我隐没在玄色中,轻轻避开周遭心谋不轨的人们,迅速的走到一家不起眼的夜店前,拿出墨黑色的卡片,刷卡进入。
「呼。」总算又安然无恙的来上班了。
店内播放着幽雅的音乐,轻浅舒心的节拍与旷达心怀的乐曲,着实令人心旷神怡,这完全不是夜店该有的氛围,老实说,更像上古的茶馆,只是营业时间在现代,还是多事的深夜。
悠扬的歌声传来,这个人是独孤王聘请的歌手,名为白,我猜这是他的艺名,虽然他总是笑称没有出名到可以有艺名的程度,但依我看,他只是不想出名罢了。
白的声音很好听,但和我听过的男声嗓音都不同,有时他的声音很温暖,像是暖呼呼的朝阳,有时却带点寒冷,如萧瑟的秋风,而更多时候,他的声音是没有感情的。
就只是悦耳,但感觉不出任何情绪,彷彿照本宣科把歌曲唱出来一般,虽然唱得极好,无懈可击,但总是少了些什幺。
见我来了,白朝我一笑,那白皙的瓜子脸配上漾人心魂的笑,让多少女/男人为之倾倒啊!可惜他完全不是我喜欢的类型,不然人家说近水楼台先得月,向阳花木早逢春,我就可以把他拐来当男友了!
见我一直看着他,白浅笑着问:「怎幺了吗?」
闻言,我连忙摇头,呜,我竟然像那些来夜店的女生一样花癡的盯着人家看,真是太没礼貌了!我赶紧扯些别的事情:「老闆怎幺不见了?」
「他出国了,这次可能会去半年之久,也没交代去哪里,只要我们好好经营『玄色』。」白无奈的说,但他肯定没少碰过这种事。
顺带一提,我们的老闆是个奇怪的人,他很有钱,却硬要开一间收入不怎幺样的……现代茶馆?这间夜店的名称更怪,叫「玄色」,都已经够黑了还要继续黑吗?
诡谲的是,我们老闆没有留下他的姓名,事实上我只见过他一次,是个莫约三十岁的男人,长相斯文,动作却豪放不羁,自称很喜欢在玄色喝白调的酒和茶,却总是东奔西走,不像在忙公事,而像是四处游玩?
我猜咱老闆会那幺奇怪的原因,可能是因为独孤王,毕竟物以类聚嘛,后者是老闆的布衣之交,据说在老闆还是个穷困潦倒(这是老闆的夸饰)的年轻人时,就已经认识独孤王了,独孤王当时已经位高权重,却不嫌弃老闆,因此老闆很感谢。
在咱老闆发达后,他就和独孤王合资开了玄色,因为独孤王太忙要处理乔谷市分部一堆公事,所以把经营权全交给老闆。
但老闆也很少闲着,于是经营玄色的重责大任就交给唯一的调酒师兼歌手——白,这样讲来,真是辛苦他了。
「有这种不负责任的老闆,也没办法啦。」我摊手,这偌大的夜店就只有我和白两个人,幸好客人不多,否则肯定忙不过来。
「嗯,不过最近雾晖市很不宁静,老闆会忙是正常的……客人来了,媚妳快去準备一下吧。」
「哦好。」我赶紧去换上制服。顺便补充说明,白叫我媚不是因为我们有任何特殊关係,而是那是我在工作时的化名,就像「白」的真名肯定也不是白。
一群男女坐在吧檯前,正确来说,那是一个古色古香的长型木桌,四周还挂满了书法啊墨画啊什幺的,总之,每次进来玄色,我都有种时空错乱的感觉。
几位客人叫了「天香」,据老闆表示,这种酒的名称出于「国色天香」,是种味道清香的水果酒,若在加点伏特加与提高它的浓度后,就成了「倾城国」,香醇浓郁,比天香更炙手可热。
如果只是酒兴一来想喝点小酒,建议天香较为适宜,因为倾城国太烈了。
「为您送上三杯天香。」送上色彩缤纷的天香,转身时我瞄到在吧檯最角落的一个男人,第一眼看到他,我就对他……一见锺情?错!是想把拧成麻花捲烤来吃!
安排这种大夜班害我都不能吃宵夜,很饿耶!可恶啊!
似乎发现我在看他,他转头,「媚!」
干!为什幺我的化名从他嘴里叫出来就特别噁心啊?
算了,来者是客,我带着专业的服务生微笑到他身旁,笑容可掬的问:「请问您需要什幺?」
「一个正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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