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相信原罪的存在,因为我们每个人,都要侵占、挤压他人的生存空间,剥夺他人的生存权利。人与人永远是互相伤害着的,我们生来就是罪恶的掠夺者。死亡是赎罪,是把生存的权力交予他人的行为。我是个犯罪者,是个恶魔,我会把死亡给别人,把生存留给自己。我很自私,不愿意高尚地死去。
我是个不会死的人。当然,我没试过自杀,但当危险袭来的时候,我总能避开,而危险就会传递到别人身上。这样的行为有些不地道,但也可以说是一份神赐的幸运。身边的人往往会成为我的替死鬼,因而我虽然跟很多人维系着“友谊”,却并不交心,他们不过是我缓解寂寞的工具罢了。你大可以说我自私,说我卑鄙,我都承认,我并不想放弃自己的生命,这是本能。
初一的时候,在街上遇到了色狼。幸好那天老妈硬是让我把防狼喷雾带在身上。被喷雾刺了眼睛的色狼在挣扎中跑到了路上,在我面前被一辆疾驰而来的汽车撞死。我心里并没有什么负罪感,反倒有一种扭曲的正义感和满足感浮现出来,从那时起,我的性格就已经变成了这幅样子。我至今依旧这么认为,那种人渣,死了总归是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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