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秋丰臭着一张脸,撇开头,然后狠狠搓了搓他自己的耳根子。
小作精怪里怪气的,动不动就笑,她以前也笑,却不是这么笑的。
以前在家里,她要么是阴阳怪气的笑,要么就是幸灾乐祸的那种笑。
而在家门外,她也却只会在沈豫林面前笑。
笑得像条谄媚的傻狗子,贱嗖嗖的让人想揍她。
但现在……
想着想着,裴秋丰又再次狠狠搓了下耳朵。
就感觉很烦。
她一笑,他耳根子酥酥麻麻的,像是划过一道道电流,甚至还突然发现……
她笑起来怪好看的,笑声也怪好听的?
他怕不是脑子进水了!
韶音走在前面,裴秋丰一言不发地跟在后面。
半晌。
裴秋丰忍了又忍。
“你能不能走快点?”
韶音:“我身体不好呀,走不快。”
“那我背你!”
“你走个路都像打仗一样,又不用赶路。”
所以不用他背。
裴秋丰蕴着气,然后抿着嘴不再吭声。
韶音回头瞟他一眼。
裴秋丰像炸了毛一样,粗声粗气问:“你看我干什么!?”
韶音笑吟吟的:“我看你好看,不成吗?”
裴秋丰一哽。
这人以前是个懒的,裴家养了她十来年,但她和裴家很生分,也鲜少外出。
像绝大多数的女人那样,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等着让男人们伺候。
这地方的女人,成亲前是被父兄叔伯养着的,成亲后则是被自己的夫婿郎君惯着的,整个一废物,甚至有些女人洗脸洗脚都得男人们伺候。
裴秋丰想不明白,为何男人必须让着女人,为何男人必须得对女人好?
为何男人大包大揽,所有活儿都是男人的活儿,日复一日的累死累活,而女人却不必做任何事?
对比之下,女人是天,男人是地。
一个生来众星拱月,一个生来就得为了这‘月亮’赴汤蹈火,鞍前马后,万死不辞,从容就义。
但想不明白归想不明白,他从小生活的环境,被灌输的理念,全是为此而活。
所以就算他很看不上家里这个养女妹妹,就算他脾气大,像个炮仗似的,一点就炸。
但他也在遵循一些规矩。
比如一男一女出行,男人必须走在女人后头,不能逾越半步。
……
山下这座城,名叫邺城,位于梧州境内,被称作边地。
城里贩夫走卒,有热情的小贩揽客叫卖,店铺鳞次栉比,商品琳琅满目,百姓穿的多是粗布麻衣……
谁家条件好不好,看看衣服就能够知道。
衣服上补丁少的,就是日子过得好的。
而补丁多的,那自然就是穷的。
至于没有补丁的?也有,但是太少。
“快快快,有姐儿来了,快给姐儿让道!”
韶音一进城,就发现一件事。
这地方的主要营生全是男人在做,比如客栈茶肆的掌柜小二,也比如一些工人苦力,全是男人。
男人负责在外谋生,但这些男人躲着女人,离老远一看见女人就赶紧避让,那态度,恨不得逃的越远越好,搞得她像洪水猛兽。
她回想书中女尊男卑,以及关于信香信期的设定,也就悟了。
这里的男人对女人,还真就是避之如蛇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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