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尽雪率先上前一步,挡住要冲过来的陌蓝,然后挽住明霜的胳膊把人拉上楼,还回头笑眯眯的朝陌蓝挥了挥手。
这个举动就很气人,气的陌蓝原地跺了跺脚,气哼哼的回了自己的房间。
客栈的客房全都在二楼,他们两个的房间正好是对门儿的一个格局。
到了房间门口的时候,王尽雪迟迟没有进去,用细白的手拉着明霜的袖子,一点一点的晃悠,也不说话,就那么用楚楚可怜的目光看着她。
明霜属于木头美人,你不说有的时候她也不一定会懂,于是她就也站在门口和王尽雪默默对望。
到底还是王尽雪没忍住,心里暗骂一声木头白痴,然后软了声音说:“明姑娘,我今天有点儿害怕,你陪我睡好不好呀?”
作为魔尊什么都经历过的王尽雪表示,我弱小、可怜、无助又能打,但是我就是害怕。
明霜想到以前阿雪的确胆子很小,今天见了一晚上的血,会害怕很正常,便略一颔首和她一起进了她的房间。
刚关上门,明霜一转身,就见王尽雪已经脱下外衣,解开裙子的腰带,然后一件件脱自己的衣服。
明霜就好像被人施了定身术,傻愣愣的站在那,眼睛一眨不眨的看着她。
看王尽雪脱下裙子露出又长又白还直的美腿,然后是上衣,露出圆润雪白的肩膀,明霜喉间不自觉吞咽一样。
她真的是太白了,近乎苍白的一种,就连脖颈上都依稀可见淡青色的血管蛰伏。
王尽雪不是没有注意到明霜的视线,反而就是注意到了才故意这么做,要想得到一个人的心,那首先就要让这个人对你产生一种习惯和好奇。
习惯是一点点养成,总在她身边晃悠,在她面前出现,她自然而然就会习惯了。那么好奇呢?好奇可以是对你身世,样貌,身体,秘密,的好奇,哪一方面的好奇都可以。
王尽雪现在要做的就是利用自己最漂亮的资本,让她产生好奇,和欲、望。
把清冷高洁,淡漠冰冷的天之骄女拽下神坛,让她匍匐在自己脚边,这种感觉一定爽爆了。
作为被杀九十九次次的回礼,王尽雪一定会毫不客气地利用自己所有的资本把明霜拽下神坛。
一定要让她像一只狗一样,跪在自己的脚边忏悔认错,然后再抛弃她,看她求生不得,求死不能,那多让人高兴啊。
明霜,怪就怪你,惹了本座这么睚眦必报的小人。
眼瞎也不是你的错。
作者有话要说:魔·今天扮个绿茶·尊:哼哼,有你求本座的时候!
本文倒v看过的可以不重复买,一会给你们抽奖!
第27章
屋内烛火昏黄摇曳,把她的影子在地板上拖长。
当王尽雪解下里衣,最后一层剥落,露出白嫩细滑肌肤,黑色肚兜堪堪遮住波涛汹涌,明霜凭着强大自制力挪开视线,耳垂微微红,视线有些不自在的四处乱飘,就是不敢落在王尽雪身上。
有些东西就是这样,越是忽略越能无处不在的侵蚀你的所有的感官。明霜已经不去看、不去想,脑海中还是不由自主勾勒出她那纤细曼妙的身姿。
“哗——”
就在明霜使劲摒除脑子里乱七八糟的想法时,便听见身后发出人踩入水里的声音。
完全是下意识,明霜回过头去,就见那人全身泡在浴桶里,只露出优美的肩颈线条,圆润的肩膀和纤细的锁骨。
一头青丝披下,沾了水便粘在如玉白的肌肤上,原本还很正常的水忽然变热,水汽氤氲中王尽雪笑着望入她眼眸。
“明姑娘,你不介意吧?”王尽雪嗓音本就绵软,这会刻意放的更轻,在暗淡房间中萦绕着一种说不出的暧-昧。
明霜怔怔地看着她,只觉得特别口渴,她已经有好多年不曾见到这么和她说话,笑的无比单纯的阿雪了。
太怀念,以至于这一刻,明霜竟有些迷惑面前之人真的是她的阿雪吗?
王尽雪见她不吱声,又道:“难道,明姑娘介意?”
半晌,明霜才慢吞吞的摇了摇头,别开眼不去看她,只觉得心火灼烧。
心脏下那道陈年旧伤疤又在隐隐作痛。
明霜以防自己做出什么过分的举动,特意坐到一边打坐,默念灵虚宗的静心诀,让自己保持清醒。
见她双目紧闭不理人,王尽雪咬咬牙,耐着性子继续道:“明姑娘,我想家了。”
常言道,如果对一个人有情-欲那不一定爱,但若是对一个人产生怜爱,那么一定会爱上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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