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家伙可以听得懂她说什么一样,软软的舌尖舔了舔她的掌心,像是在安慰。
“你说我要不要留在魔界做她的副使,虽然魔尊这个人我并不了解,但是她的实力有多强,大家都是有目共睹的。
纵然瘦死的骆驼那也比马大,他这只骆驼应该可以和天界抗衡吧?我也不想怎么样,就想安安心心的一个人活下去。
之前的漫漫余生,我都在追寻着明霜的脚步,现在我突然之间想去走自己的路,你说我到底是离开?还是留下?”
与其说阿雪是在问小兔子,还不如说她是在自言自语,留在魔界有利也有弊,但绝对是利大于弊。
之所以不想留下,也是因为明霜极其的厌恶妖魔界这些邪魔歪道,一旦她留在魔界,那么以后她真的就和明霜再无回旋的余地。
阿雪叹口了气,笑话自己没出息,都变成这样了,她居然还在考虑和明霜有没有和好如初的可能性。哪怕不是和好如初,让她们继续做朋友也可以,这不是有病是什么,简直就是病的太严重了。
在她走神的时候,小兔子已经变成人了,乖乖的在她身边待着。
阿雪回过神来,摸了摸她的头发,“还是你好,你怎么乖。”
小家伙笑了笑,又开始粘着她。
起初明霜真的以为阿雪不在魔界,但是她找了好多地方都没有阿雪的踪迹。于是她又把那个阵法可以传输的线路重新算了一遍,发现最有可能的落脚地点还是魔界,于是得出一个结论,魔尊很有可能是在骗她。
明霜虽然和魔尊并无任何交情,也没有什么过节,按理来说说对方是没有可能骗她,但若是阿雪在中间起了什么作用,那就很有可能了。
于是星期又一次的来到了魔界,但她这次没有大张旗鼓,也没有告诉魔尊,而是悄悄潜进来的。
在主城的附近看到一间小茅草屋,本来打算过去看看有没有人借住一下,还没等到进屋就闻到一股阿雪的气息,然后她隐匿了自己的身形,贴近一看,在屋子里看到阿雪和另外一个少女。
明霜当即一皱眉,原来,这才是她要离开的原因。
只觉得有一股怒气从心里开始燃烧,明霜感觉自己现在头上都是绿油油的。
她没有办法形容现在到底是什么心情,想做什么,按理来说她应该进去质问阿雪,她和对方到底什么关系,可是她什么都没有做,只是静静的看着。
凡事都不能贸然行动,明霜是最明白这个道理的,她一定要摸清楚阿雪和对方到底是什么关系。
阿雪对她的喜欢是做不得假的,也不可能发生变质,所以这里面一定有误会,她一直在劝自己要理智,理智。
明霜一直隐身跟着她们整整三天,发现阿雪和这少女的相处让她非常的嫉妒,不禁露出了久违的笑容,还对少女特别好。
一次偶然的机会,明霜看到这只少女变成了一只兔子,这才发现原来它是一只兔子精,被嫉妒蒙蔽了双眼的人压根就没有发现这居然是一只妖精。
即使它是一只兔子明霜还是嫉妒的要死,阿雪为什么要对一只兔子那么好?它就是一只兔子,你对它那么好有什么用?剁了吃肉吗?
三天后,明霜本来想现身把阿雪带回去,但是天界突然传召她回去,左右衡量一下,她便先回去了,反正阿雪人在这也跑不了,跑了她就抓这只兔子。
魔尊和阿雪约定的时间也只有三天,三天时间一到魔尊大人就不请自来,再一次的出现了小破屋。
阿雪笑了笑,说:“魔尊来的可真够及时。”
“考虑的如何了。”
阿雪:“我答应你。”
魔尊并没有露出任何意外的表情,聪明人都识时务,无疑阿雪就是一个聪明人,她肯定会选择对她自己最有利的事情。
魔尊那个提议对她也有利,既然有利那为什么不答应呢?
正所谓良禽择木而栖,阿雪现在就是这个状态,选择在哪里对她来说尤为重要,既然魔尊都主动抛出了橄榄枝,那她就只能选择答应了。
“如此,明日我并在星露城举办大礼,恭迎我的副使。”
阿雪笑了笑,“尊上客气,但凭做主。”
星露城是魔界主城,现任魔尊的魔宫便在此处,非常的奢华贵气。
今日是魔界所有人员集合的日子,只因魔尊下令,从即日起魔界有副使了,这另所有人都沸腾了起来。
很显然,魔界的众人并不知道他们的副使是阿雪,甚至都不知道有这个人的存在,以为魔尊是要在魔界中选出一位非常有能力的人来做自己的副手,这才是令所有人沸腾的原因,因为大家都觉得自己有这个能力,很有可能当选。
来的这些人全部都是在魔界有头有脸的人物,都可以在魔尊面前说的上话,最次最次的也是修为非常强的人。把魔宫的大殿全都占满了乌央乌央的一大群。
魔尊轻轻扣了下椅子扶手,慢腾腾又轻飘飘的说,“想必大家也都知道我请你们来的原因了那么久,废话不多说,正式给大家介绍一下咱们的副使就是以后魔界的副尊主,除我之外,她的命令最大。明白吗?”
“明白!”众人齐声回答,嗓音洪亮。
魔尊很满意,一拍手,魔宫的大门打开,一束白光打进来,在光中缓步走进来一个人。
黑红色的衣裙摇曳,长发飘飘,走路间会发出叮铃的声音,怀里还抱了一只兔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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