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心而论,阿顾长得很好看,甚至是过分好看。成年男子的五官犀利分明以至桀骜矜贵,偏偏配上了一双拈花惹草的眉眼,眼尾斜飞,眼皮深刻的褶皱上光泽俨然,像是桃花眼,偏偏又带点丹凤。不说话的时候,长眉总是微微蹙着,是明月隐雪,风落金陵——总而言之,一看就是个纨绔。
不过,好看又不能当饭吃,尤其在草原上,连姑娘们都讲究功夫讲究蛮力,反正最没用的就是脸。
所以,宿羽不吃这套。
眼见阿顾的拈花惹草眼又眯起来了,不吃这套的宿羽又是恶狠狠地一砸菜刀,“胡说!你就是逃避干活!”
宿羽完全不能理解,怎么会有人这么气人呢?
当时,阿顾胸口被□□撕出了一个大口子,养了半个月才能下床。
起初,他还试过衣来伸手饭来张口,试图在宿羽的照料下当一个美貌而无用的大爷,结果险些被宿羽辣手摧花丢出去喂了野狼,现在也只好老老实实地遛狗掰菜了。
虽然干活的水平非常令人侧目,但阿顾厉害就厉害在不怕死,勇敢地跟宿羽讲道理:“小宿羽,其实我也没有少干活的。”
宿羽抱臂,冷笑一声,“你干啥了你?!”
阿顾说:“我遛狗了,我每天遛狗。你的破狗崽子每天天不亮就扒床沿,是谁迎着寒冷的月光出门遛破狗的?是我。”
破狗,真的是破狗,对衣食父母宿羽爱答不理,对吃干饭的阿顾却是百般迁就,显得十分高攀不起。
宿羽越想越是气不打一处来,顶着满眼泪水控诉:“你遛狗你厉害,那你今天怎么还给我遛丢了呢?!”又指着在土里滚得毛色难辨的小狗,“——你!不许认贼作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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