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确,十分娇蛮。
“爹,想不想每天都吃糖葫芦!”沈阿娇不动声色,表情温柔。
黑衣人也好整以暇的看着沈阿娇温柔的侧脸,若有所思。
沈照一听,连连点头,讨好道,“阿娇阿娇,想!”
沈阿娇满意的点了点头,转身看向黑衣人,笑的人畜无害,“公子,你看,我爹想每天都吃糖葫芦,我不能平白无故救你,这样吧,看在你我有缘的份上,给你打个折扣,就收你一千两黄金吧,一千两黄金买一双腿一条命,很划算,不用这么感激我,我和我爹都是十分乐于助人的。”
沈照这才发现,躺在杂草丛里的黑衣人,他虽然不明白女儿在说什么,但是知道这个黑衣人可以让自己每天都有糖葫芦吃,于是,不由得讨好的看着黑衣人,宛若一只…摇着尾巴的哈巴狗,额,至少,在黑衣人看来是如此。
一千两黄金,这个娇蛮的小姑娘居然如此大言不惭。
但是她有句话却是说对了,一千两换一双腿一条命,当然值。
黑衣人从怀里掏出一块令牌,递给了沈阿娇,“你拿着这个令牌可以在顺丰银庄取一千两黄金,但是,请你马上救我。”
沈阿娇接过令牌,果然是顺丰银庄的令牌,上一世她也是见过的,满意的把令牌收好,沈阿娇语气也客气了许多,“我去采点草药,爹,你帮我看着他,晚上给你买糖葫芦吃。”
沈照闻言,十分快乐的点头,“好的阿娇。”
黑衣人忍不住在面罩之下抽了抽嘴角。
沈阿娇虽然瘦小,但是十分灵活,快速的采了十几种草药,跑了回来。
好在她随身携带了水囊,看着黑衣人平静的目光,沈阿娇声音很淡,“你身上有带匕首吗?”
黑衣人沉默的从怀里拿出一把陈旧的匕首,递给了沈阿娇。
沈阿娇接过,用石子起火后,把匕首放在火上烧了一下,这才看着黑衣人道,“你腿上已经有腐烂的肉了,必须割掉上药,我刚刚出去没找到止疼草,你忍着别动,万一不小心把你腿给扎了,倒霉的是你。”
黑衣人点头,此时此刻,他已经不再把眼前的小姑娘当成一个七八岁的孩子了,这瘦小的躯壳里,可不是孩子,她竟然知道要切割腐烂的肉,还知道要用火过一遍匕首,面对接下来的切割毫不畏惧,这哪里是一个七八岁的小姑娘会做的事情?
不过看看站在她旁边傻乎乎的爹,也就不奇怪了,放做是任何人,有这样一个爹,都很难不成熟。
沈阿娇仔细的看了看伤口,飞快的把腐烂的肉割了下来,又快又准,然后把捣烂的草药敷在伤口上,撕了裙子的布,双手灵活的包扎了起来。
以前沈阿娇是不懂这些的,但是无奈沈照很爱打架,刚开始的时候,基本每天都有伤,慢慢地她也就练出来了,为了以防万一,她还请教了住在隔壁的猎户老王。
包扎好后,沈阿娇看了看天色,表情严肃道,“这三天,我会来看你,替你换药送吃的,既然收了你的钱,就会保证你活下去。”说完,把水囊放在黑衣人手边,“里边还有水,你渴了就喝,我现在和我爹下山去买点吃的给你。”
黑衣人并没有抱希望,淡淡的点了点头,眼前的小姑娘狡猾聪明,拿了令牌会老老实实只拿一千两金子吗?拿了之后真的会回来帮他换药?
他并没有抱希望,刚刚她说一千两黄金的时候,他就知道,她狡猾了,谁都不会带一千两黄金在身上,一旦给了信物,不可能只拿一千两黄金。
何况,被仇家追杀的人被她救了,她怎么会傻到再回来换药,当然是拿了钱就跑路。
他只能答应她,不然不马上处理伤口,他的腿会废掉。
如今,腿是保住了,但如果不换药,会跛脚。
黑衣人闭上眼休息,他不想去想了,如今只期盼暗卫们能找到他,不然,就只有跛脚这个结果了。
沈阿娇牵着沈照的手,下了山后,先让沈照回家把柴木放好,她马上去了不同的药铺,把伤药买齐,不管怎么说,在同一家药铺买这么多药,肯定引起怀疑,好在她爹整天打架,她没少买药,药铺的掌柜都认得她,她分开几家买齐,也不会引起注意。
至于一千两黄金,有令牌在,什么时候取都可以,但是绝对不能在青城取,青城是个小城,一点点事情都会传的人尽皆知,何况是她一个小姑娘取走了一千两黄金这样的大事,匹夫无罪怀璧其罪,她还是知道的。
沈阿娇其实是不想管这种闲事的,但是黑衣人让她想起了自己上一世绝望的样子,她不想,世界上再多一个和自己一样,绝望而死的人。
黑衣人有句话说得对。
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
既然上天恩赐她可怜她让她重生,她就多做点好事,积德回馈上天罢。
买好药材,沈阿娇回了家,一边煎药一边煮面,沈照老老实实的劈柴,阿娇说了,过不了两天会下雨,早点把柴癖好,可以存进地窖里,需要的时候拿出来用,就不用出去买了,出去买就要花钱,花了钱就没有钱买吃的了。
其实关于家里的地窖,沈阿娇是无意中发现的,隐蔽的简直了,她家破旧,下大雨有时候屋子里会滴水,发现地窖后,沈阿娇把许多东西都放地窖去了,房间基本就是一张床,什么都没有。
下雨天,柴会很贵。
所以她今天才带沈照去砍柴,多累积一些,除开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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