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日里的白天总是短暂的,时间已经接近黄昏,太阳开始缓缓落下,一片如血一般都残阳映照在雪地上。
劳萨斯子爵在所有方阵的最前方,拔出了腰间的佩剑,大吼一声:“进攻!”
早就等不及的男爵们马上带领着士兵们开始向城堡方向进攻,不过此时的城墙上十分诡异的没有任何反应。
弓箭手早就因为脱力而无法开弓,被威廉撤下了城墙,这种战斗对于守城物资的消耗其实并不大,不像大型城堡那样,各种的石块,滚烫的油,这些东西城堡里面都没有,唯一需要消耗的箭矢还因为弓箭手的退场而无法起作用。
所以城墙上看不到穿梭的运输兵,只有严阵以待的士兵。
“哐当”一声,一架梯子架到了城墙下方,敌人的士兵也开始顺着梯子以最快的速度往上攀爬。
曼德斯步兵们也开始严阵以待,他们握紧了手里的长枪,这是他们战斗的伙伴,他们的战友。
马诺安是一名普通的曼德斯步兵,在一年之前,他加入了男爵大人的军队,那时候,他只是为了能够给家里减少一些税,让家人能够过得更好一些。
虽然刚开始的训练十分艰苦,甚至他有一段时间都想要放弃,但他还是坚持了下来,因为男爵大人规定如果想要退出军队,就要多缴纳一成的税收。
为了这一成税收,马诺安咬着牙坚持了下来,虽然每天都训练让他累的练一个班手指头都不想动,但是香喷喷的肉和松软的面包却总是能将他从地上拉起。
很快的,他就发现,包括自己在内,还有几名同村的好友,他们都在肉,面包,和羊奶的滋养下变得强壮起来,身上的肌肉简直可以和骑士老爷相比。
他习惯了每天的严酷训练,后来男爵大人给他穿上了皮甲,拿上了锋利的长矛,还参加了几次战斗。
在经历了最初的恐慌之后,他渐渐的不再畏惧战斗了,因为他曾经隶属切克尔人贸易团,基本上每次出发都会碰见两三次打劫,可是那些在以前看起来无比强大的强盗们,却在他和战友的配合下被轻易的屠杀,他终于明白了男爵大人为什么要那样凶狠的训练自己了。
同时因为作战勇猛,他还得到了男爵大人的赏赐,几次战斗下来他足足攒下了六枚银币,这可是许多农奴好几年都攒不到的财富,他的家人也过得比以前更好了,甚至整个村庄都是如此,因为几乎一大半的家庭都出了一个脱产步兵。
再后来,不知怎么回事,男爵大人变得更加慷慨,那一天他永远都不会忘记,他曾经无比崇拜的骑士老爷,他们身上穿着的铁甲,自己终于也有了一件。
虽然样式不一样,但是沉重的感觉却让他感觉到无比的安心,以前他就因为皮甲免去了两次生命的危机,而这次换成了皮甲,他只知道一点,铁甲比皮甲防护里强许多倍,因此,铠甲和长枪成了他的第二条生命。
不光如此,其他的士兵也是这样,虽然以前他们也曾经作为轻步兵上过战场,可是那也只是轻步兵啊,手里拿着一根木棒,粪叉,就要面对敌人的武装步兵,骑士,和轻步兵。
现在好了,他也是武装步兵了,还是装备更好的武装步兵,作为一名老兵,他有自己的骄傲,他看不起哪些轻步兵和其他贵族的武装步兵,他认为没有任何的武装步兵可以打过自己和自己的战友。
现在,他正站在城头上,握紧了手中的长枪等待敌人的到来,敌人虽然多,可是他们的武器刺不穿自己的铠甲。
他呼出了一口白气,扶了扶略显沉重的头盔,这种头盔上带着一层短链甲,护住了他脆弱的脖颈。
“准备迎战!”一声呐喊在他的耳边响起,是男爵大人的命令。
“这次我还能那带更多的奖赏!”他在心中这样想道。
下一刻,他便随着战友的步伐,接近了城垛,这种城墙没法摆出阵型,他只能跟着战友进行配合。
他看了看身后的几名战友,这帮和自己同村的伙伴也互相对望着。
威廉站在人群中,骑士和重步兵就靠坐在城墙的楼梯口处待命,一旦哪里出现了危险,他们就会第一时间进行支援。
“看见下面正在往上爬的敌人了吗?他们是你们的财富,记住,每杀一人就可以得到五枚铜币!”
“战士们!你们经过了我精心的训练,你们接受这最好的训练,吃着最好的伙食,拿着最好的装备!我要你们狠狠的给敌人沉痛的打击,让他们知道,谁才是步兵之王!让他们知道,曼德斯步兵不是靠着人数就能够打垮的!”威廉没有戴头盔,他的声音就这样回荡在城墙上。
下面虽然有弓箭手在对城墙进行抛射,但是威廉不怕,这个时候能够鼓舞士气才是最重要的。
“喔!”
“万岁!”
“步兵之王!”
一阵杂乱的呐喊声,士兵们的士气在这一刻达到了顶峰,呐喊声回档在城堡之上,直冲云霄,就连下面的敌人也为守军士气的高昂而惊讶。
马诺安整凝视着准备爬上城墙的敌人,终于,他露出了一个头,不过这个头颅连头盔都没有,显然只是个农奴。
他轻松的一刺,便用长枪将这个头颅刺穿,五枚银币到手。
战斗开始进行的相当轻松,敌人的轻步兵被赶上梯子只为了消耗战士们的体力,到了后面才是真正的战斗。
轻步兵不停的往城墙上源源不断的攀爬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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