夕阳下,村庄里一片繁忙,雪刚刚开化,事情不多,但是威廉下达的命令却需要他们执行。
威廉也在四十二名士兵中挑选了四名扈从,并且花费了三百多枚银币将他们武装起来,包括马匹,骑枪,锁甲,他们都装备上来说,已经能够和一名骑士相比。
他们分别是图斯,维达尔,马科,杜文斯,这四个人是威廉精心挑选,从这些士兵中挑选的佼佼者。
不仅如此,威廉还在剩下的士兵中挑选出了两名最优秀的士兵,作为队长,一名叫科科,另一名叫克夫。
科科和克夫不但需要训练长枪的技术,还需要学习如何指挥这些士兵,他当然没有这方面发天赋,威廉只好亲自操刀,按照记忆指挥了一下。
其实也并不难,三十八人的队伍还没那么难以指挥,就是让他们坚守,刺出之类的口令,在前进的时候吹响嘴里的勺子,让士兵的脚步和哨子重叠。
所以说,经过了许久的训练之后,他们也熟悉的如何指挥这些士兵。
一个季度的训练,使扈从们学会了骑乘战马,并且能够不太生疏的使用骑枪和长剑。
威廉诺文和斡里木也都换了一身铠甲,从原来的半身锁甲换成了全身锁甲,除了面部全部包裹在锁甲中。
这种锁甲从背部开口,人可以从这里将其穿戴,威廉在里面还配置了一件能够护住整个上身的皮甲,防护力远超之前的半身锁甲。
而他之前的那件半身锁甲也就淘汰给了那四名扈从,斡里木跟诺文也花了不少的钱,各武装了两名扈从。
秋收如火如荼发进行着,就在秋收结束的前一天,奔腾的战马踏破了村庄的宁静,带来的是柯莫斯男爵的征召令,除了威廉,还有诺文和斡里木的召集令。
威廉必须在三天内带着不少于三十名轻步兵来履行对男爵的义务,而诺文和斡里木则是需要带领二十名轻步兵,这意味着威廉除了那些已经武装过的士兵之外,还需要在不进行脱产训练的农奴中挑选十二名士兵,毕竟这四十二名职业士兵中还有诺文和斡里木的领民。
看来这次是发生了什么大事,不然柯莫斯男爵不可能需要调遣这么多士兵,从威廉三人收到的征召令就可以看得出。
对于封君的命令威廉不敢怠慢,连忙在村里调集人手,诺文和斡里木也差遣扈从去他们的采邑中动员士兵。
不过一会,威廉就已经在村庄中动员齐了所需要的所以士兵,威廉看着眼前这四十二明精神抖擞的强壮士兵,心中一阵骄傲,两年的训练没有白费,这些士兵已经具备了所有精锐的特征,就连战场他们也是上过的,这个时代的男人很少有没上过战场的。
拍成整齐的两排,手持三米多特制的长矛,一身缀铁片的皮甲,让他们看起来十分威武。
而一旁的十二名后来征召的士兵就差了许多,虽然他们也参加过之前的集训,但是时间毕竟很短,而后来威廉觉得有这四十二名脱产的职业士兵就足够了,也就没有对他们再次进行训练。
现在让威廉发愁的是,这十二名后来征召的士兵没有武器啊,如果让他们就这样走上战场,那就和送死无异,这可都是他的领民啊,这都是劳动力啊!他可舍不得让他们去送死。
“到时候问问男爵哪里有没有多余的武器吧!”威廉这样想道。等待了一会,威廉等人走出了村庄,往诺文和斡里木的村庄,准备和其余的征召兵汇合。
三个人并排都在队伍的最前面,身后是几名扈从骑马跟随,职业士兵们拍成整齐的两列,紧随其后,最后是征召兵们押送的几辆挽马拉的马车,上面放着辎重,威廉三人和扈从们的铠甲装备,以及骑枪之类的东西。
时间临近黄昏,威廉一行人终于和诺文他们采邑中的征召兵汇合,汇聚成了一支七八十人的队伍。
正好黄昏,威廉下令安营扎寨,他们时间充裕,男爵给的时间是三天,他们采邑到男爵的庄园又不远,步行大半天就能到达,骑马也就一两个小时的功夫。
威廉三人围坐在篝火前,几名扈从在几米外守卫着,士兵中也有负责守夜的,所以比较安全。
威廉三人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和扈从们交代一下,让他们开战的时候紧紧的跟在自己身边。
一夜就这样过去,威廉打着哈欠从车板上爬起来,揉了揉眼睛,叫醒了所有的士兵之后,继续往庄园走去。
威廉他们到了庄园,还是汀斯书记官来接待他们,由于已经不是第一次了,所以显得轻车熟路。
汀斯书记官显然没有想到威廉手下竟然有这么精锐的士兵,看起来简直比男爵大人的武装步兵还要精锐,一群士兵竟然穿着缀铁片的皮甲!特制的长矛看起来如此锋利!装备居然比男爵大人的手下还好!
尤其是身后的那八名看起来是扈从的家伙,那真的是扈从吗?一身装备简直不比男爵大人手下的骑士们差了!威廉爵士可真是财大气粗!
看出汀斯书记官的惊讶,威廉一阵骄傲,轻咳一声:“汀斯书记官,把他们带到营地去吧,我先去找男爵大人了!”
“哦……哦哦!知道了!放心吧威廉爵士!”汀斯书记官这才反应过来,又恢复了良好的仪态,说道。
威廉点点头,离开了这里,科科蛤克夫两名小队长带着七八十明士兵跟随着汀斯书记官走进了营区。
一走进营区,顿时引起了不小的反应,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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