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今天秦涩打扫得晚了,所以早饭也吃得比较晚。碗里一个馒头一些咸菜还有一块肉,那肉肥瘦相间,但还是肥肉居多。对着冷掉的馒头,秦涩没什么胃口。小采薇吃得挺起劲,见他不吃,催促道:“赶紧吃吧,你不是挺喜欢吃这肉的吗?”
秦涩无语地看着肥肉,用低低的声音说:“我不爱吃肥肉。”
小采薇叹了口气,把肉拿过来,把肥肉咬走,剩下的丢回他碗里。
“真麻烦你。”
实在饿得受不住了,秦涩一咬牙把东西都吃完了。虽说比较简陋,但意外的很入味。就连咸菜都很香,馒头也很实,吃完了顿觉满足。
秦涩的眼睛亮了:“真好吃。”
小采薇看着他,笑了笑。
吃完饭之后秦涩还得继续干活。每天早上是例行打扫,三个小时;吃过饭之后他要带着“工具”巡视王府,哪里有脏东西都要第一时间捡起来。活儿是挺轻松的,然后府里的下人晚上要站岗,每人一个月轮到一天。
王府对下人的待遇挺不错,供食宿,三餐还都有荤有素。一个月的饷银在下人这阶层里头也算可观。最重要是如果你不犯错,每个月还有一天休息时间,可以出去逛逛。
了解到这些信息已经是二十多天之后了,算算到这儿差不多一月。从一开始的懵懂痛苦到如今已经变成了习惯,秦涩自己都得感叹:人呐,简直是打不死的蟑螂!什么环境都活得下去。
而且,除了很想陈晃以外,他意外地发现自己挺喜欢这里。工作清闲不说,空气还好,天空湛蓝湛蓝的,同事们也很友善。
关键是,伙食好啊!再简单的菜,吃起来就是很香!秦涩想自己穿回去的时候一定得带上一个厚实的大馒头,里头夹上咸菜和肉,带回去给陈晃吃。一定让他羡慕地五体投地。
一边享受,一边胡思乱想。这个星期秦涩过得如鱼得水,唯一糟心的是他经常能看到那个长得跟韦髓一样的男人,那人偶尔跟他四目相对,可眼神里头满是漠然。秦涩给弄得有点苦楚,以前的韦髓从不会用这种淡漠疏离的目光看他……好像从一开始,韦髓就对自己与众不同了。
可恨自己一直没看出来!
每回这个“韦髓”看到秦涩他都在扫地,久而久之,秦涩果真产生一种他是自己主子的感觉。
转眼到了月底,轮到他晚上站岗了。
站岗之后第二天会有人代他打扫,也就是说他有整整一天一夜的时间是属于自己的。秦涩打听过,这一天一夜不算在休息里面,意味着他还有一天可休息。
秦涩的高兴劲还没维持一刻钟,就被小采薇无情地踩碎了。
“你发烧了两天,所以这个月和下个月都没得休息。”
“啊!”秦涩仰天哀嚎,乖乖地出门,去站岗去了。
到了大门口,今晚要和他一起站岗的仁兄已经占据了一边,见他过来,咧嘴一笑:“小涩,来了啊!”男人长相敦厚诚恳。有些人就是生来的招人喜欢,秦涩这辈子只对两个人产生过这种感觉,一是白化明,另一个就是这位仁兄了。
仁兄的名字和他本人十分一致:阿仁。
阿仁主要在厨房干活儿,秦涩最爱吃的几道菜都是出自他之手,因此对他格外亲近。阿仁身高和韦髓相近,由于骨架比韦髓大,所以看起来更为魁梧,但性格好得没话说。秦涩经常看到阿仁喂府外的野猫野狗一些剩菜,而那些小动物也很喜欢他,见他过来都翘首以盼。
“这人是天生的驯兽师,可惜生错了时代。”这是秦涩的唯一想法。
秦涩对阿仁笑了笑,笑得无比真诚:“阿仁,还没到点呢,你什么时候来的?”
阿仁挠头:“反正我也是闲的没事,已经来了半个小时了。”
秦涩语重心长地说:“你太尽责了!”
阿仁摆手:“哪里哪里,应该的。”
秦涩往自己位置上一站,寒风呼啸,千家万户的轮廓在黑暗中依稀可见。头上的灯笼照亮了这一小片区域,蚊虫为了追寻温暖,一直在他们头上打转。
秦涩拍死几只,忍无可忍,盯着阿仁。
“他们怎么不咬你!”咬牙切齿的。
阿仁敦厚的脸上也浮出疑惑之色:“我也不知道啊……”无知无觉,令人羡慕。
见秦涩被咬得闪闪朵躲,阿仁出手相救,他轻轻挥了挥手,然后蚊虫们居然随着他的手势开始转圈圈。秦涩目瞪口呆地看着这一“奇迹”,良久才用结巴的声音说道:“你简直是神人——”
阿仁带领蚊虫到了自己那里,蚊虫在他头上盘旋。秦涩突然感叹道:“我朋友肯定很想认识你。”
阿仁看着他,脸上又是疑惑的表情:“谁啊?”
秦涩叹了口气:“他不在这里,在很远的地方。”
阿仁似乎很感兴趣,问道:“跟我讲讲他吧。”
还有漫长的一夜要过,不聊天真的很难熬。更何况又冷。秦涩想了想,决定告诉这个人自己的经历,听得懂也好听不懂也好,相信也罢怀疑也罢,至少自己不用独自承受了。
秦涩开始絮絮叨叨地讲起那个未来的社会,那些人那些事,衣食住行,方方面面。更多的是讲陈晃韦髓,还有他的父亲母亲,他老家的小院,他们拍摄的网络剧……
阿仁耐心地听着,不时露出向往的表情,他是个很好的听众,秦涩讲了很多他都没有露出不耐烦的表情。
讲到韦髓时秦涩顿了一下,略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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