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流光公司是一家大公司,不知道有多少人前去应聘,怎么可能单单就记住我了?再说我主动放弃了面试,对方不是应该很讨厌我么?怎么还会给我工作机会呢?
瞎想也不能解决问题,不如看看合约再做打算。
这份合约只是一个单独项目的合约,并不是一份固定工作的合约,看来还真是我想多了,人家哪里会记得有个叫年年的应聘者啊?
大致看了一下合约,觉得没有什么不妥的地方(当然也因为我对合约这种事情一点都不在行)。总之,我现在只是关心付款方式。
合约上表明,只要我的构思通过了,就会支付我合约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作为预付金,之后样稿通过再付百分之二十,整体通过再支付全款。合约总额并不算高,应该说很低,只有一万。可是一万对于现在的我来说,那可是一个月的月租了!
这简直就是天上掉馅儿饼的好事!可是我却没有想到,自己还是高兴得太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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