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行分尸,还是有别人帮忙?”
“是我一个人干的。”
“于良有没有参与?”
“他连杀猪都不敢看,还敢剁人?”
“你为什么要分尸?”
“不切成一块一快的,怎么运回去?杀人和杀猪是一样的,猪杀了还能吃肉。小妮子不听话,在我们村里,不听话的女人就是要打,我小子心地善良,下不了手,他若肯把媳妇带回来村里一两年,我保管给他(把媳妇)训得服服帖帖。”
“听说莉雅借给你三万块?”舒浔倒要亲耳听听,对于欠钱不还这件事,于红英有着怎么样的价值判断。
“借?!”于红英非常吃惊,冷酷的神情终于有了一丝激愤,说到钱,她远比说自己杀人分尸激动许多,“娜娜(于红英的女儿)结婚,老家需要集资盖个新房,她作为大嫂,拿点钱出来不是天经地义?她家那么有钱,听说在湖霁住的是二层楼(楼中楼),还好意思叫我还?她好意思!臭不要脸!她就是小气!城市里的大小姐,不知道赚钱的艰难,这么点小钱,追着我儿子讨,怪了,她的钱不就是我儿子的钱?我用我亲小子的钱,天经地义,凭哪个说不行?”
人活到这把年纪,已经形成了思维定势,他们的意识通常不受他人影响和左右,已经难以改变。于红英也是一样,一些在警察们听来匪夷所思的观点,在她看来天经地义。
据于红英交代,因为儿媳妇不肯把房子过户给于良,她开始对莉雅心生不满,加上双方生活习惯、阅历和年龄的差距,一些小矛盾越积越多,逐渐升级。她认为莉雅浪费、奢侈还十分懒惰,人也非常小气,根本配不上她家于良。因为莉雅总是早出晚归,周末也不经常呆在家里,她觉得莉雅外头有男人,并一再提醒儿子。
由于法律意识的淡薄,一个罪恶的计划在于红英心里酝酿。她想把莉雅给弄死,这样房子自然而然就是于良的了,到时候于良在首都有了自己的房子,再找一个乖一点的儿媳妇肯定不难。在于家村,于红英就是十里八村闻名的杀猪高手,这十几二十年,她也就是凭借杀猪、卖肉这门手艺,养活起儿子和女儿。
在她看来,杀人这件事,只要处理干净,就能神不知鬼不觉。
12日晚上,莉雅回家后发现舒浔送的公主的后花园被于红英当做厕所清新剂,非常不高兴,很委婉地告诉婆婆,这瓶香水非常贵,希望她以后不要拿来喷厕所。本来就打算弄死莉雅的于红英被激怒了,她当下没说什么,待莉雅坐在饭桌边吃饭时,于红英提着用来砍大骨头的刀,一把抓住莉雅的头发把她往桌上一按,举起刀就这么冲着脖子砍了下去!
于良下班回到家的时候,闻到一股浓浓的血腥味,看到的就是于红英拖着莉雅尸体的画面。
分尸和清理房间总共花了这对母子三天三夜的时间,于良眼睁睁看着于红英把家里所有的盐都倒在两大盆肉里,呕吐了好几次,但想到杀人的是他妈妈,分尸的也是他妈妈,他以后能坐享其成,占领这套房子,也就心平气和起来。
于良从小就是家里的希望,什么好东西都让给他,当然他也没有让家人失望。但这样的成长过程早就了自私自大、唯我独尊的于良,他所受的教育使得他一贯以为,什么都是应得的,全天下都欠了他。莉雅的付出没有令他感动,反而助长了他的自以为是,母亲的挑拨让他认为莉雅和她的父母确实太过小气,看不起他。他这样的人,怎么可以被人看不起?
那天,他望着被妈妈砍成一块一块的妻子,心里居然有几秒钟的爽快。因为他以前经常在想,自己如此优秀,为什么上天给了他农村的背景,贫穷的家庭还有早亡的父亲?而莉雅如此平庸,上天却给了她富饶水乡的出身和美满幸福的家庭?
莉雅一直觉得,自己在于良眼里是与众不同、十分优秀的,然而她却不知道,纵然一开始她确实给了于良这样的好印象,可随着时间的推移,那枚钢印盖在红本本上,再与众不同的女人在丈夫眼里可能就是一颗鱼眼珠子。
这是一起毫无水准的凶杀案,侦破的过程几乎不需要左擎苍和舒浔这样的刑侦、犯罪心理专家动脑子,他们只需要通过自己看到的,就能轻易推理出这样一个惨绝人寰的结局。可是,推理容易,接受现实难。
于红英的审讯工作结束后,舒浔不敢见莉雅的父母,也不敢听任何关于他俩的消息,她不敢想象那对善良的夫妻听到女儿这样的惨况,会是怎么一种天崩地裂的场景。
人性都是自私的,但自私也得有个限度。舒浔知道问了也没必要,可她真的还想问问于红英,你有儿子,爱子之心,人皆有之,难道莉雅的父母就没有女儿吗?凭什么你爱儿子就要杀掉别人的女儿?她还想问问于良,当初苦苦追求莉雅时,看上的难道仅仅是她家提供一套房子的能力?你们二人携手甜蜜走在校园小道上时,难道你不是由衷感到爱情的幸福?
世间男子,为何都是这样薄幸。
下了电梯,舒浔才发现,一场突如其来的暴雨袭击了首都,屋顶和树叶被硕.大的雨滴拍得噼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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