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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在忙于写作和构思《逢场作戏》后续的内容及情节,所以已有几天没有和沈小茹见面了,尽管我非常希望抱着她做爱,可我总感觉那只是眼前的美好而已,可我想和沈小茹过一种永远的生活。
这使我想起周星驰的那句经典对白,我想对沈小茹说:曾经有一个漂亮的女孩摆在我面前,我没有去操,直到有一天她不让我操的时候才后悔莫及,人世间最痛苦的事莫过于此,如果上天能够再给我一次机会的话,我会对那个女孩说三个字:我操你!如果一定要在这种事情上面加一个数量的话,我希望是:一万次!
就因为我想她变成我的女人,想永远的得到她,包括她的身体,我选择长痛不如短痛的方式,那就是尽快使自己生活稳定。同时具备和她一起稳定的能力。为了我这个还没有实现的梦想,我甚至在写作当中会突然笑出声来。为了给她一个惊喜,我更没有告诉她我目前的工作。
沈小茹也许是想我了,或者想我回去操她,所以突然打电话给我要我回家。我带着异常的喜悦回到家中。沈小茹二话不说拉起我的手就冲下楼钻进早停在楼下的的士里。
“什么事?这么急!”我不明所以。
“开车!”她没有先招呼我,而是先叫司机开车,然后才对我说:“我们宿舍的同学想见你!”
“我能不能不去?”我那些天真的幻想和莫名的冲动,早已被抛到九霄云外。
“不能!”
正文 第四部分 第四节
(更新时间:2006-11-24 2100 本章字数:2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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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沈小茹痛痛快快的吵了一架,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跟她吵。我们争吵的内容其实很简单,她说我不去就表示我不爱她,其实我想拼命工作还不是为了和她长久吗?所以我坚决反对她的说法,可是她好像并不领情。
这让我大为恼火,也开始生起自己的气来。我始终搞不明白为什么对她束手无策;为什么表现的这么软弱。我已经非常厌恶我的这种差劲的表现。她最后气冲冲的从车里出去,一手甩上车门,负气而走。我望着她的背影伸了伸手,又无奈的放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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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原的戏拍完了,社会各界反映不错。《逢场作戏》对现实社会人与人之间貌合神离的关系是一种揭露,也是一种批判。所以立刻引起一些评论界人士的关注。在销量还没有出现的时候,轰动效应却已经出现了。这当然是好兆头,所以这位梁导也不失时机的对传媒介绍说不久后他将会执导《逢场作戏》的续集。
几位主角当然少不了提我宣传一番,说什么剧本由作家周哲撰写。不多久,我居然也小有名气了。我时不时的见到有我的名字在报纸上出现。我不是一个完全不在乎虚名的人,被人认同毕竟是所有人希望的。但我又比较喜欢凭自己的实力赢得读者,在这里应该叫观众,所以对传媒的事,我几乎是置之不理,就连个别给我电话的什么所谓记者的约访我也推辞了。
跟他们谈什么呢?现在的《逢场作戏》是别人的,不是我的。我的又还没有写出来,空谈太没有意义了。虽然我自信可以把一些话说的婉转,说的能给自己留条后路,但这又何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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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小茹已经两个礼拜没有和我联系了,我也没有再打电话,一切好像在不知不觉中偃旗息鼓了。我写作,她或许是在上学。由于我被剧本的提纲所困绕,也没有过多的想她。只是在考虑以《把衣服脱掉》的风格写作出来的《逢场作戏》能不能被大众所接受。
其实写作的生活很苦闷,根本不像读者想的那么丰富多彩,最实际的问题是,不管故事的情节多么生动,多么动人,你面对的仍然是一个人的生活。
我不知道其他作者的感受,在我选定一篇文章或一则时,首先在我的脑海中,它的大致轮廓就已经成型。可当你落笔的时候,却发现故事的发展速度慢的出奇,有时你会难免为故事的发展而烦恼,急躁甚至暴跳如雷.
就拿沈小茹为例子吧,我多么渴望能够痛痛快快的操她,把她彻底变成我的女人,可沈小茹却始终忽远忽近。当我操到她的时候,故事都已经到了六十多节,而这六十多节的写作过程是多么漫长啊!然而故事并没有结束。所以我还要不厌其烦的写作。由此可见,写作其实是件极苦闷的事情。要是不写吧,我就会感觉不到活着的意义,因为除了写作,我不知道自己还能做些什么事情,结果会更苦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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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意外的得到宿晓明家里的电话,是我的另一位女同学杜秀云告诉我的。当天夜里我就给她家里打了电话,她父母似乎对我和她的事情有所了解,所以很痛快的告诉了我她所在学校的电话,令我吃惊的是她居然和我在同一个城市。
我再打通宿晓明的电话,是她宿舍的同学接的。然后我等她去叫人,电话那头静了下来,我的心却碰碰碰的乱跳。我这才发现她居然在我的心里占有那么大的一块空间,由于我混沌的生活,我的记忆主动将她隐藏了,现在突然显示出来,反而让我激动的想要对她表白些什么。
“你好!哪位?”宿晓明的声音在电话那头响起,那个曾经魂牵梦萦的声音再次响在我的耳畔,一股烫热的感觉夹杂着酸楚向我袭来,我的眼前立刻模糊了。我连眨了几下眼睛强自克制,眼泪还是不争气的流了出来。那段不了了之的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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