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义这两个字,就像老酒,不需要时刻拿出来显摆,放在心上就可以了,岁月流逝,越沉越香……
只不过,第二日傍晚时,却有一个满身儒雅男人的身影出现在了秦长的眼中。
他收起魔罗之眼,眉心恢复如初,口中轻轻吐出一个名字:“李寻欢……”
“好兄弟,真的是你”
李寻欢显然也看到了窗台前的伫立的秦长风,满面俱是兴奋激动之色,都不走门,直接在窗台前就用力捏着他的脖臂膀,大笑道:“不错,真是你来了……真是你回来了……”
话未说完,已是热泪盈眶,感慨万千。
对他来说,虽然只与秦长风相交数月,但却不只是朋友,还是帮他与林诗音再续前缘的恩人。
秦长风也微微一笑,一掌将半边窗台拍成粉碎,直接走出去大笑道:“人生得遇一知己,百岁年华当作无,什么都不用说了,今夜一醉方休”
男人之间,喝酒永远是最好的交流感情的方式,尤其对李寻欢这种嗜酒如命的人来说。
在进入之前,秦长风就已经做好了准备,足足兑换了一百瓶试练塔出品的美酒。
所以当他从袖笼中逃出一壶白玉酒时,李寻欢只是轻轻一嗅,就长笑道:“还是熟悉的味道……”
十年后的李寻欢,豪情依旧,白衣飘飘,风度翩翩,还是那个能够迷倒全天下女人的多情美男子,可岁月终究不饶人,白鬓边生,他也已经开始老了……
这一夜不是一醉方休,而是醉死方休。
整整一百壶酒,全部进了两人的肚子里。
也说了一夜的话,该说的不该说的,李寻欢都说了。
从这些话中,秦长风得知他和阿飞杀了上官金虹挫败了一场本会危急整个江湖的阴谋,五年前阿飞和小红去了海外,他和林诗音又生了个儿子,龙小云真善美的一面还没能被挖掘出来,依然是那个恶毒狠厉的性子,只不过从熊孩子变成了熊霸王而已。
当然,也少不了林仙儿,据说她在冷香小筑等了两年,然后去了京城,在最大的妓院里重操旧业,成了头牌。
号称卖艺不卖身。
卖艺不卖身
秦长风哈哈大笑,谁都不知道他在笑什么。
李寻欢说阿飞在那里守了三年,一连杀了十三个江湖高手,从此之后,倒也似乎真的无人再敢靠近。
“十天之后,她会在花雨楼召开拍卖会,拍卖十年来的第一夜,她说她等了一个男人十年,十天后就是十年之约的最后一天,据说许多家财万贯之人和江湖中有名有姓的高手几乎都去了……”
说完这句话后,李寻欢便彻底醉倒,躺在竹屋门口的台阶上呜呼大睡。
秦长风用内力蒸发掉酒气,根本毫无醉意。
“拍卖会你还是这么会玩啊”,他摸了摸下巴,眯起了眼,随后却平静下来,背着手望向夜空,悠然叹道:“可惜注定是一场血色盛宴了……”
当黎明的第一抹阳光照射进竹林的时候,秦长风从熟睡的李寻欢身边走过,准备启程,去了结那本不该存在的十年之约。
“我陪你去”,李寻欢早已醒来,或者说他根本就没有睡。
秦长风脚步一顿,摇了摇头笑道:“不必了,会死很多人的,还是将我们之间最美好的记忆保留在现在吧。”
“你一个人……”
“一群宵小之辈,如同土鸡瓦狗,插标卖首罢了。”
秦长笑一声,突然欢快起来,继续前行……想这么多干叼,眼不见心不烦,看不惯的就干脆全部杀掉,一了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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