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得的周末,不能浪费时间,应该好好休息,又睡了过去。
直到有人走在地板上的声音,踢踏踢踏的脚步声,不重不轻,最后停在我面前。
我在听到脚步声时候脑子就接收一点模糊的危险信号,因为我心里立马回忆起盖在我脸上的书——在我读的两类所谓好书和不怎么好的书里,这一本属于后者。
而且那本书的封皮,和里面的内容应该是比较搭的。
如果可以,我希望对方是我妈,因为她大字不识几个。
但是这是不可能的。我妈作为农村时尚妇女的代表,在文学方面,一直支持我博览群书,但自己绝不会走进图书馆半步。
我眯着惺忪的眼从眼下的视线和书本交汇的缝隙里看到一双运动鞋,彪马。鞋底和网面的鞋头是米色的,中间和鞋帮都是黑色。
那时一双很潮的鞋子,我认得的。因为我第一次看见陈圭穿这双鞋子的时候,就觉得它帅爆了。
当时我想,这么洋气的鞋子,我值得拥有。
后来我妈也给我从夜市上整了一双,外形大致相同,做功略粗糙,透气性略差。开始我都避开他穿,后来穿习惯了,也不讲究。
陈圭第一次和我撞鞋的时候,表情十分微妙,他先是惊了一惊,然后反射性地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的鞋子,意识到他的鞋子还穿在自己脚上之后,又呆了一呆,将目光转回我的鞋子。我转身,露出鞋子侧面那个大得离谱的之后,他好看的眼睛和嘴巴一齐抽了一下。
我还以为他再也不会穿这双鞋了。可是他现在不仅穿着,还站在在呼呼大睡的我的眼皮底下。 我立即意识到,才刚进入青春期,我就要晚节不保了!
我立即就慌了,伸手想去把书摘下来,至少盖住书皮上那开放的插画和通俗的书名。
那本书在我的脸上一轻,已经到了陈圭手里。
好吧,在我有限的生活环境中,我已经掌握了一点点规律,一件事情,发生地太突然,那么你最好不要祈求也不必心存侥幸,往往比你想象的还要糟糕一点。
只要不是眼睛或者脑子有太大毛病,基本上就能知道里面什么内容。
试想一下,我把那本书盖在脸上睡觉的时候,那赤裸裸的封皮该使陈圭受了多大惊吓啊。
但也许也没有那么大,我觉得,男生在这个年纪多多少少懂一些东西吧,要不然怎么解释我看了他洗澡之后他对我横挑鼻子竖挑眼的态度。
陈圭看了一眼封皮,又看了一眼活死人般与他对视的我。
这种时候,已经没有必要再去追究脸皮这种东西了……。
陈圭手腕翻动把那本红艳艳的书凭空哗啦啦翻了几下,另一只手里还握着早上我丢在他书桌上的毛笔盒。
窘迫到极致,我趁机飞快从陈圭手里劈手夺下那本书,背着手藏在身后速度之快,饶是陈圭也一脸蒙圈,他抬眼奇怪地看着发疯的我,
然后皱起眉毛一脸嫌弃:“你这看的什么东西。”
我确定这应该是一句陈述句。因此他也并不是疑惑,听他的口气,还带着轻微责怪的语气。
万分窘迫之下,我转身慌不择路把书塞回书架,一本正经地胡说八道:“西方文学,你不懂的。”
塞回去之后,我转身挡住他看向书架的视线,自觉证据毁灭,意图给他洗脑:“就是一本关于西方爱情的小说。”
陈圭用一种被雷劈的眼神看着我:“西方文学?!是你脑子有问题还是我眼睛瞎了?”
我毫不犹豫:“你眼睛瞎了。”
他细细地观察我脸上的表情,良久,突然“嗤”地笑了一声:“睁眼说瞎话是你的特长吗?”他说着还欺身上前想去翻出罪证,我连忙拦在他身前挡住他,不让他拿那本藏在我腰后书架上的书。
少年的陈圭还没开始真正发育,比我高了十几厘米左右,我垫着脚的时候,基本可以和他平视,他伸手拿那本书的时候,手臂虚绕过我腰侧,头也低下去看去找那本书的位置,就在身侧,我闻到男孩干净衣服和脖子里的香气。
他穿了一件v字领的毛衣,当我低头,我可以从虚空的一段领口向里看。
看到一个少年的身体。
我拼命贴着书架,压住他的手也挡住他视线。让他找到那本书,我觉得自己基本就走到丢脸之巅,万死难辞其咎,干脆可以自杀谢幕了。
可惜,我把那本书塞进去的时候心慌意乱,是把胶装的那一头先塞进去的,因此是书脊朝内,书页向外,而书架上其他的书则是书脊朝外。
他的手在我腰与书架间的缝隙滑动,只需要用两秒钟就可以把那本书给抽出来。
也就是说,血淋淋的贞操就在两秒钟内就足以毁灭。
生死攸关之际,我使出吃奶的劲儿,把他有力的右手牢牢困住,整个人都挂在上面。恨不能把它弄折了。
“我都说了,是爱情小说! 《查泰来夫人的情人》你知道吗,老师上课讲过的,是文学,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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