颠的去了;可是到现在,我又不得不再次推翻这个观点,为什么我会一直留在此地,唯一原因只是冯安安觉得她会在这里再次遇到我,被我爱上,最后不由自主却洒脱的忘记我罢了。
就像这个城市雾蒙蒙的天空,很少能让人看到夜空里的星星,但每见过一次,总是让你记得半辈子那么长的时间。
所以,我喜欢这个城市,只因为这个城市的天气。
我的晚饭并没有因为客房里多了一个人而显得食不下咽。我依旧按部就班的吃了晚饭,看着《新闻联播》。健美男在和师父出发之前偷偷的给我打过一个电话告别,他提醒我如果想知道他们有没有事,就得注意各大中小电视台新闻里的细微末节。如果出现了不寻常的小事就需要特别注意。有很小几率是他们特别为了留下来给我的线索。这使我养成了收看新闻的习惯,不过看其他新闻台的时候我都容易神经紧张,生怕真的出现什么奇观与他们有关。后来发现只有在看《新闻联播》的时候我特别放松,反正前二十分钟就是各个长得不甚帅气的领导轮番接见长得都差不多的外宾,剩下十分钟各族人民都欢天喜地的不知道在假嗨些什么。
直到我坐在沙发上几乎睡着。
关掉电视,这一天才算是结束。
人说所谓的初老症就是一沾着沙发就困得不得了,一躺上床就睡不着。我听着隔壁邻居一声大一声小一声长一声短的争吵,接着是另外一家邻居养的好狗一条,正亢奋得对着另外一只女狗叫,剩下的就是零星的爬梯声音从远处传来,我花了两小时四十分的时间才迫使自己走入梦乡。
在一片温暖与困顿之间,我看见了一个熟悉的身影。
她站在我前面二三十米处,她一脸笑意,她详装怒意,她大声的叫我:“呆子。”并朝我挥挥手。
这熟悉的动作让我发足狂奔,可是不管我怎么用力,我总是和她有二三十米的距离,精疲力尽之后,我耍赖似的蹲着,对着冯安安讲:quot;你过来,我跑不动了。quot;
我喜欢的冯安安,从来都不扭捏做作。于是我盯着她朝我走了过来,于是她站在我面前,于是我一时语塞,哽咽半天却说不出山盟海誓海枯石烂,只诺诺的问:quot;你还记得我是谁么?quot;
从我和冯安安分手那日起,我就在设想当冯安安再见我会用什么表情,不屑的?陌生的?如同见到失散多年的幼儿园同床在记忆里却打捞不上来的?冯安安只横看了我一眼,在我脸上做势扬了扬:quot;废话,别人我会叫她呆子么?quot;甚至还扯住我的耳朵:quot;呆子!呆子!呆子!quot;的玩个不停。
我已经很久很久没享受过这样的乐趣,放任着她在我身边扭来扭去,直到她开玩笑般的咬住我手腕,用那双黑白分明的眼睛问我:quot;你是喜欢她还是喜欢我?
“谁,我喜欢谁?”
“还有谁,当然是苏谣。”
40春天的梦总是精彩
quot;苏谣是谁?quot;我明知故问的说道。
冯安安同学向来不是吃素的,她依旧咬着我的手腕,慢慢用力,再看我,意思很明显,要是我的手腕出血,她就可以表演“玉石俱焚”的那一招永流传了。
我吃痛忙收回手腕,赶紧揽住冯安安:“喂,我的血对于你来说可是有毒的,你这是忘记了还是故意的。”
“那又怎样。反正我不在的时候你就胆挺肥的喜欢别人;反正我在梦外也记不起你是谁,这样死在你梦里不是挺好,让你心心念念的记我一辈子。”她从表情到身体语言都是一整个无所谓的态度。
我环顾四周数次,果然四处都白茫茫一片,苦笑着对冯安安讲:“原来是个梦,既然是梦,那你又何必说出来,还不如让我开开心心的和你在这儿惊喜一小段时光。”
“呆子,庄周梦蝶,到底我们是在梦里还是在梦外,真的有那么重要吗?”冯安安玩着我的头发,就像我以前玩她头发丝那样。
我找了块石头牵着冯安安的手坐下:“一个妖精,讲老庄之道是不是就略显俗气了。”这开场白显然没讲好,前一分钟我还人模人样,能装个仙风道骨,后一分钟已经衣衫不整身上趴着一只濒临嘶吼状态的小白骨精了。
“停。。。”我喘过那阵差点窜了的气:“你这家伙是闹哪一出?”
冯安安杏目圆瞪:“是不是只有天上的神仙讲老庄之道听起来才特别有味道?”
可见女人,一遇到爱情,就算是在梦里都显得不可理喻。
“我不是没和她怎么样嘛。”我紧紧拉了一下冯安安的手,真好,连在梦里她手掌的温度都是那么宜人。
冯安安对于我的高风亮节表示了一定程度的嗤之以鼻,她的理由听起来更是强词夺理:“你表面上是不受她勾引,那心里怎么想谁又知道。”
我并没有像马景涛叔叔那般三百六十五度那样回旋的跳起来,随着飞扬起的鬓角抑扬顿挫的吼叫着:“难道你要我把心掏出来给你看么?”随即掏出乳--房,任其跟着我激烈的运动为之起伏荡漾。也没有像其他傲娇的姐姐们那样低喝一句:“爱信不信。”扭头就走,留下一个圆润屁股的身影任小白骨精缅怀,我舍不得浪费一分一厘和冯安安相聚的时间,就算只是个梦,就算有可能是假的。
所以我只是抱着狂躁的冯安安,任她在我怀里到处扭动后有些苦恼的说道:“我当时就是满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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