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来。
他想起,那年春假后,宪哥带他去贵族学堂,铃声响过,先生介绍新来的插班生,是一对俊俏的兄弟,冰雪般聪明可爱,操着糯软的南方口音,拘谨的微笑鞠躬,请大伙儿多多关照。
弟弟个子瘦高,腼腆不爱说话,黑白分明的大眼睛,如幽深清亮的碧泉,他说话常引经据典,像个小夫子,柔声细语,被人打趣几句就会脸红,自己最喜欢与他唱反调,只要看他被逗得眼泪汪汪,便会兴奋得胃口大开,如果能把他心爱的玩具弄到手,这一整天就会飘飘然充满了眩晕。
那时候,如公子翩翩风采怡人,俨然是贵族子弟中的首领,就连皇长孙李宪都对他心服口服。
一开始,宇凌也很崇拜他,自从那对笨蛋插班生来了,老是乐颠颠地追在如公子身后,像小跟屁虫似的,他心里就觉得不太舒服,看如公子的眼光,也多了一份审视挑剔,不如以前那么尊敬了。
那时候,天是蔚蓝的,云彩镶着金边,世界那么美好,他的生活无忧无虑。
如果,如果没有出那个意外……
世事难料。
宇凌的太阳穴开始痛起来,情欲犹如潮水,竟然无声无息地退了。
他蓦地推开凤歌,站起身来,负手望着那桃花树出神。桃花已经开到靡荼,粉艳到极致,风一吹,便如无根的浮萍,悠悠飘零坠入尘土,化为一朵惨红。
凤歌若有所思地注视着齐王,这一刻,他有个奇怪的感觉,眼前之人,身影寂寥,好像陷在回忆的流沙里,正在竭力地挣扎着想要爬出来。
他不由收起了鄙视,暗想,难道齐王感到内疚了?
一阵风拂过,几片桃花瓣飘在宇凌的肩上,他突然兴致阑珊,回头对凤歌冷冷地一笑,“凤歌,我们不是敌人多好。”
两人的视线撞在一起,在这一瞬间,两个心思各异的少年,好像读懂了对方。也就是短短的一瞬,眸光一触即走,彼此的心情都已清澄透亮。
宇凌看得明明白白,疤脸少年的眼底,藏着深沉的痛苦,如果自己逼迫得太急,结局只会是鱼死网破。
那种刻骨的仇恨,仿佛火焰,将少年的眼睛点燃,让他整个身体都散着看不见的光彩。
宇凌并不害怕,即使那股奇怪的恨,是冲着自己而来,他只感到肃然起敬。
人就该有尊严地活着,对自己的爱恨负责。
而他,该死的!荒唐的生活几乎淹没了自己,这些年,已经忘了如何真心地笑。
他为何活得这么辛苦,犹如行尸走肉?
如果放下过去,一切可以从头开始,他可以有朋友,有爱人!
想到这里,宇凌身体内冰凉的血液,变得温暖起来。
这个念头,让他快活了一些,脸上的有了温润之色,他重新坐回凤歌身边,握着那双修长的玉手,心里堵了许多话,不知该如何开口。
他想说,别怕我,别这么仇视我,如果你真的不愿意,总有一天,我会放开你。
宇凌神色有些傲慢地说,“凤歌,我想留你在王府呆几天……总之,我不打算伤害你……”
这已经是他的极限了,姿态柔软,语气恳切,虽然,不知道是否表达了诚意。
如非迫不得已,他真的不想毁去这么美丽的一双眼睛。
凤歌平静地婉拒,“齐王,道不同不相为谋,小人只怕要辜负您的好意。”
好一句道不同不相为谋。
两人都是聪慧机敏的少年,闻弦歌知雅意,只说了一句便明了心意。他们炯炯地瞪着彼此,目光既温和无害,又锐利刺骨,毫无退让之意。
黄昏,就在静默中慢慢消逝。当最后一抹绚丽的晚霞,从天边褪去,宇凌叹息了一声,作了小小让步,“凤歌,你先回去休息,改日我们再讨论这个问题。”
凤歌被送回丽苑羁押起来,齐王果然没有前来纠缠。
午夜时,他的窗户一阵轻响,一位不速之客悄然跃入房内。
凤歌早有准备,掀开丝被,将来人抱上床,按在怀里轻柔地打了两下,苦笑着说,“月华,你的胆子也忒大了!”
借着依稀的月光,月华仔细打量徒弟的脸,赫然发现唇瓣有点红肿,他气不打一处来,猛地撞进凤歌胸口,“混帐,老子才离开一会儿,你就红杏出墙!气死了,老子快被你气死了!”
凤歌拥着美人,柔声道,“师傅莫气,我没事。”
“等你真的失身,就来不及了!”月华气急败坏地扯开凤歌的睡袍,开始上下其手,“干脆老子采了你的小菊花,绝不能便宜那坏小子!”
凤歌哑然失笑,托起对方的俏脸,亲了一口:“先别闹,说说正事,齐王府中藏龙卧虎,进来容易,全身而退很难,师傅为何来赶这个热闹?”
他怎么不知师傅的良苦用心,正因如此,更加不舍得。
“我要不在一旁看着,你这么fēng_liú,早就出轨了,哼!”月华伸手扭凤歌的耳朵,猛力往外拽。
凤歌忍痛接受荼毒,温言劝道:“这里太危险,明日,我设法送你出府吧?”
“不必,我自有妙计。”月华颇有得色,一副老子是诸葛亮再世的模样。
凤歌对着这个宝贝,心疼又心焦,不愿他随自己受苦,继续安抚,“师傅,待此事一了,我便回逍遥宫陪你。”
“凤儿,你话说得轻巧,为师体弱多病,你若遭了不幸,我一个人也活不久的,咳,咳……”月华夸张地咳嗽了两声,笑着揉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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