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我们一定会死,那些人也不曾到山下来找。我两人醒来时已近傍晚。”那日他身上多处外伤,失血过多,又在水中浸了许久,高烧不退,冷得不住发抖,若非有青石山真气护体,心中还想着定要活下来,恐怕当真要殒命于此,这却不好同传志讲,只是轻描淡写略略而过。罗成伤势稍轻一些,勉力支撑着将他拖到岸边,从怀里摸出一枚焰火放了出去。过了一两个时辰,有七八个持火把的劲装汉子寻进谷中,将两人就此救出。
传志奇道:“罗大哥还有这样的朋友?”
阿笙道:“渡江前在客栈时,他便经常出去,想是同这些朋友有所来往。兴许早在我们相遇之时他已知晓你的身份,才故意同你结拜,他的朋友便一路暗中跟踪。如今也是一样,螳螂捕蝉黄雀在后,姓王的恐怕不知。”
若是几个月前,传志刚从山中出来,遇见这样的事定要伤心诧异,不懂世人为何要尔虞我诈,终不能坦诚相待;眼下却只是一愣,随即苦笑道:“人人都想要那天下至宝,怪不得他。”
阿笙点头:“他终是待你我不薄。便是这次救我的情分,日后用性命还也不为过。”
传志心生疲惫,微微一笑,将额头抵在他肩上,絮絮道:“我从前只知道世上有好人坏人,我是好人,也该同好人交朋友,我家的仇人都是坏人,总是要找他们寻仇的。现在才晓得不是这样。我在京城杀了许多不认识的人,岂能再以好人自居?我原当狄松是坏人,他却救了岑叔叔,自然是好人。常不逊要杀我时凶得很,不想杀我时却待我很好,他是坏人,我们却做了朋友。便是王公子,他手段卑劣,却是为朝廷办事的,皇帝心里,他也是个大好人吧?罗大哥同我结拜是为了天下至宝,可他始终不曾害过我们,他是好人、还是坏人,恐怕都没什么干系。纵然他不是真的想同我们做朋友,我心里也拿他当好大哥、好朋友的。”
阿笙笑道:“啰啰嗦嗦的,你委实像个小姑娘。”
“你不在,我想明白了许多事,往后再不会为此伤神了。只是有些道理虽然明白,我却不喜欢。”传志闭眼,顺势躺在他腿上,揽着他的腰,也笑了,“却也没关系。世上还有一个人,不管我是不是落梅庄的方传志,都会始终如一待我,是不是?”
阿笙冷哼:“其实我一早就觊觎你方家的宝贝了,可惜今日给人摆了一道。”
传志叹气:“唉,你不能乖乖地、好好地说一句‘是’吗?一直不肯说,万一哪天我伤心得不肯要你了,那怎么办?”他闭着眼睛笑,数日来还是头一次如此轻松惬意,平时不会对旁人说的话、做的事,一股脑全说了、做了。
阿笙在他身边,又何尝不是?见他眉头舒展,似要沉沉睡去,这向来漠然的少年垂下眼睛,把他颊边的乱发理好,拿过一只薄毯将人裹紧了,只露出与他相握的那只手臂来。
马车稳稳前行,等传志睡熟了,阿笙才将手松开,两指搭上他的脉搏。
马车外,储忠义猛一扬鞭,马儿一声嘶鸣,加快了步子。
午时在林中歇息,储忠义仍端了那药膳来,秦筝知道药中有毒,不等他放下碗便啐道:“无耻!”
储忠义不置可否,大大咧咧在几人身旁坐下,抹了把鼻涕:“爷爷长这么大,还不晓得这俩字儿怎么写哩!丫头片子要是嫌弃,不吃就好了嘛,大不了到时候流上七天七夜的血,就能死得干净咯。”
“恐怕也不怎疼,就是可惜,”常不逊靠在树上,口中噙着肉干,摇头晃脑地说,“丫头可知血枯而死的人怎生模样?啧啧,到那时候,你那个漂亮的、圆鼓鼓的小脸蛋,就会变成一张干巴巴的皮,旁人瞧见了,只会吓得抱头鼠窜,万万想不到你活着的时候,是怎样一个娇滴滴的小姑娘呦。”
秦筝杏目圆瞪,低声骂他一句,终是乖乖喝了。清欢拍拍她肩膀,没好气道:“只会欺负小姑娘,常公子好大的本事!”
常不逊嘻嘻一笑:“自不比郑公子嘛。”
清欢脸上一红,悻悻然扔下碗,闷声不语。清宁在他身旁,对几人的斗嘴视若无睹,两眼茫然地望着远处,神色恍惚。罗成距他们稍远,正躺在地上闭目养神。众人围坐在一起,瞧起来热闹,却各有心事,一时安静得很。传志瞧瞧这个,又看看那个,面露难色,好半晌方憋出一句话来:“常大哥你不要总是欺负筝儿,她要哭的。”
哪想话音一落,常不逊尚未接话,秦筝便蓦地起身恼道:“你又不是我哥哥,先管着自己的事吧!”传志愣住,转看着阿笙,全不知这一眼,正正触了霉头。这一路来秦筝心心念念想着阿笙,哪想一见面,哥哥眼中便只有传志,她只觉给人家抢走了顶好的宝贝似的,又想到这宝贝是她从前不怎在意的,更是又委屈又恼怒,憋了满肚子气。纵知道传志无辜,却还是拿他撒气,这样想来,心里更是五味杂陈,猛一跺脚扭头便走。
阿笙猜到她的心思,只得叹息一声唤道:“筝儿,你坐过来,我腿脚不便,不好追你。”
秦筝咬咬牙,扁扁嘴,跺跺脚,甩甩胳膊,温吞吞走回来偎着他抱膝坐下,不肯说话。
清欢见状,将自家妹妹信手一揽,笑道:“小风筝,你要有我家宁儿万分之一的体贴温柔,你哥哥便不会一心想着那个木头小子啦。”话说一半,又见她一双水淋淋红眼睛瞪过来,不由自主便改了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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