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已是深夜,呈出一种万籁俱寂的味道。
但是,今晚,颜墨再也不觉得孤单。
只因枕边有人,而且,是自己喜欢的人。
将孟佳乐的书合好放到床头柜上,颜墨关了灯后,也躺了下去,伸出手臂,抱住了孟佳乐,于是,孟佳乐也往她怀里蹭了蹭。
这丫头,真是跟个小婴儿一样。
“晚安。”颜墨在孟佳乐额上落下一个吻后,便也怀抱着她睡了去。
几天后。
孟佳乐心情很好,是的,很好,以至于在办公室里头坐着时,总爱一个人跟那儿傻笑。
只不过,当她抬起头瞥见韩玄梅那空空的座位时,还是愣了一下。
说起来,韩玄梅已经请了几天假了。
起身去接水泡茶的时候,孟佳乐在苏叶的旁边顿了顿,想到苏叶平日里和韩玄梅的交情不错,于是便问:“韩老师怎么了?这几天都没见着她。”
苏叶本来正在看报纸,一听有人跟自己说话,便全身颤了一下,然后抬起头来,说:“她哦…感情上的事情吧,虽然她没有跟我细说,但是,一个女人能够变得那么憔悴,通常都是感情上有了差池。”
苏叶说着摇了摇头:“还是单身贵族好啊,看我,无事一身轻,该干嘛干嘛,根本不用为那些事情伤脑筋。”
孟佳乐没说话,只是点点头,然后低头喝了口茶,可是,不料开水太烫,一口下去,便烫得她皱着眉直吐舌头。
单身虽然有单身的便利,可是,心里某个角落还是会寂寞的吧。谈恋爱过程中虽然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但是,不管怎么说,心里有了牵挂,才会感觉人生是很有意义的,而且,为了能够与所爱的人在一起,就会有源源不断的动力来鞭策着自己努力向上。
“你好像很喜欢喝茶啊?”苏叶放下报纸,看了看孟佳乐手中的杯子。
“嗯。我妈喜欢喝茶,所以家里囤了不少。”孟佳乐笑笑。
“真好,难怪你皮肤那么好,光滑得啊,都不长痘痘,看我,一天到晚奶茶零食垃圾食品的,痘痘总是这儿冒一颗那儿又出来一颗的,烦人啊。”苏叶感叹。
孟佳乐笑着摇摇头,说:“你也就长了那么一两颗,很快就会好的。”
“是哦。”苏叶说着,拿眼睛瞄了一眼远处的黎地,似乎心里平衡了。因为,黎地一脸的痘,学生们都私底下管他叫‘豆包’了。
又闲侃了几句,然后,孟佳乐就带上书去高一七班了。
教室里头真心的人声鼎沸啊,直到自己走到教室门口,那帮兔崽子也还是没有消停。
“很活跃啊,看起来精神不错嘛,今天应该不会有人上课打瞌睡的吧。”孟佳乐顿了顿,一边走进去,一边说。
于是,教室里面的人迅速归位,安静了下来,只能听见大家翻书的声音。
孟佳乐觉得,自己还是挺有威信的。
这一节课要讲的,是徐志摩的《再别康桥》。
按照惯例,她先让学生们将诗歌朗诵了一遍。
朗诵完毕后,孟佳乐问:“有谁可以主动起来概括一下这首诗歌的中心思想么?”
语毕,有几个人举起了手。
于是,孟佳乐点起了岳月淑。
“这首诗歌讲述了作者的离别思绪。”岳月淑站起来后,很工整地回答了一句。
“请坐。”孟佳乐点点头,随后又问:“那么,大家还记得以前学过的关于离别的诗么?”
“《雨霖铃》,多情自古伤离别!”
“还有李白的《赠汪伦》。李白乘舟将欲行,忽闻岸上踏歌声。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
“还有么?”孟佳乐再问。
于是,下面没了回答。
“与君离别意,同是宦游人。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这首诗是谁写的?”孟佳乐问。
“豆腐!”结果,台下有个学生特大声地喊了出来,笑倒了一片人。
孟佳乐额上黑线重重。
“我猜想这位同学想说的…是杜甫吧?”孟佳乐扼腕。“不过,不是杜甫,是王勃的《送杜少府之任蜀州》。”
好吧,其实,对于一些学生而言,一提到诗什么的,首先想到的,不是李白就是杜甫,其他的诗人都快成为打酱油的了。
“现在我来讲讲徐志摩,他出生于1896年,浙江海宁人。他的父亲是浙江硖山镇的首富,有名的银行家,徐志摩本该是继承其衣钵的,甚至也去留学学了经济系,但最后他发现自己做不成那个,因此就掉头搞文学了。然后他就辍学了——开始到处游历啊,然后就遇见了林徽因,两人情深意浓地,火速就打到了一块儿,说到这儿,咱好孩子可别学啊,因为那是段婚外情。”孟佳乐一口气介绍完了徐志摩,最后还是忍不住吐槽了一下。
说实话,她毕竟还是很痛恨搞婚外恋的,不管对方是文学大亨还是透明虾米,只要对感情不忠,她都想喷其一脸血——当然,只喷人,不喷作品。
听到课本上的大作家感情上有这么一出,顿时,学生们都提起了兴致。
“言归正传,这首诗写的是离别没错,不过,同之前大家列举出来的其他离别诗都不一样,这个差异,不光体现在格式上,还体现在了…”
“李斌,出来!”
然而,就在孟佳乐讲得兴致勃勃的时候,一个浓眉大眼的中年男子突然出现在了教室门口,双手背在身后,满脸的肃杀气息,忒吓人。
一瞬间,学生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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