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不喜欢的东西多了去了,她连我这人都不喜欢。”沈昼有点儿烦躁的皱起了眉头,踢了一脚路边的石子说,“只要我喜欢就成,压根轮不到她来管。”
“那你就真没打算再找个钢琴老师?”庄凛戳了戳他的胳膊。
“不找。”沈昼抄着兜看着前方抬起脚,狠狠的踢了一脚石子,看着它飞了好远,声音沉沉的说,“全都见鬼去吧。”
沈昼从初中就开始接触重金属音乐,摇滚。
那会儿戴着耳机子天天放的是yer,走在路上面无表情的看着过往的路人,他耳朵里却是一群人在嘶吼尖叫。yer沙砾感的民族唱腔,把杂音都给去除了。那种歌声就像是一枚坚硬的核,在他心脏中央,向四周辐射。
听了就如同中毒,腐烂一样,他无可救药的爱上了摇滚。
因为只有在那种喧嚣的旋律中,他才会感觉到一种奇异的放松。
陆淮与是个酒吧的驻唱,沈昼上初中时认识的。
曾经还跟他一起组过乐队演出,跟着一起跑过几个场子。但是因为这音乐比较小众,所以一直都是在地下。
那会儿到外地演出的车马费都得自己出,不仅没演出费还得倒贴钱。
不过他们因为热爱这个,所以感觉很快乐。
但是后来沈昼他妈知道后,去闹了一阵,弄得大家都很难看。陆淮与让他好好学习,暂时别碰这个了,后来沈昼就没再跑过乐队。
这次淮与哥突然说要请他来救场,也不知道是个什么情况。
沈昼走到小广场的时候,给他打了个电话。
“哥,你人呢?”沈昼往开阔的广场上走了几步,“我在那坨什么雕像旁边呢,看见我没。嗨,这儿呢。”
老远走来一个穿着铆钉皮衣的青年,冲沈昼挥了挥手:“阿昼。”
“噫,可别这么叫我。”沈昼摸了摸胳膊,“起一身鸡皮疙瘩。”
“我还想跟你来一出子言情戏码呢,你特么一出口就破坏气氛。”陆淮与看了一眼他身上的校服外套说,“你等会儿就穿着这个上台?”
“不行吗?”沈昼笑了笑,“开嗓就是让我们荡起双桨,小纯真,小清新。”
“净臭贫。”陆淮与拍了拍他的肩膀,“把外套脱了,你先去练练手,那么久没打鼓了,手肯定得有点儿生。”
沈昼一扬手把外套脱了,扔在广场旁边的石墩子上,走到舞台后的架子鼓旁边。捡起地上的鼓锤,向空中抛了两下,掂了掂。
沈昼敲了几个简单的旋律,总算是找回了点感觉。
祁山晚上骑着摩托车给人送外卖,途径了小广场。
广场中央搭了个挺炫酷的舞台,围了很多人搁那儿看表演。好像是给哪个山区募捐的一个公益演出。
祁山扫了一眼,一眼就看到了那个熟悉的身影。
坐在架子鼓前面的少年是沈昼。
穿着早上的那件黑色毛衣,腰间绣了朵红色的蔷薇,藤蔓一直绕到肩膀后面去。
平时穿校服,这朵花压根不会露出来。沈昼挺拔而且又瘦,所以穿衣服有点儿垮,一股子不羁的气质,穿这毛衣显得特好看,而且一点儿也不娘。
少年的锁骨纤细,暴露在空气中,像是一条沟壑。白皙的脸被黑色毛衣衬得越发俊美。
祁山坐在摩托车上看,视野比很多人都要开阔点。
沈昼的脸在灯光下面无表情,音乐声响起来的时候,用冷漠的眼神扫了台下一眼。然后低头跟着节奏敲起了鼓。
鼓点激烈,节奏明朗。
沈昼的身体随着动作摇晃,脸躲在忽明忽暗的灯光下,轮廓分明,清晰若刻,脸部线条像是工笔画,棱角分明,苍劲有力,一笔一划都入木三分。
【我受够这时代】
【欺诈哄骗的败坏】
【我受够这时代】
【信仰荒芜而无奈】
【上帝创造世界】
【不是用来毁灭】
【我只要我的世界】
祁山眯着眼睛点起了一支烟,他总觉得舞台上那个声嘶力竭的黑发少年,唱的是他自己的世界。
第6章 奶糖
演出快结束的时候,祁山的手机突然响了,家里发来了一条短信。
【哥哥 ,回家吃饭。《б♀@#*abjjs】
宣宣刚上小学,标点符号规规矩矩一个都不能少。后面那堆乱码像是他脸滚键盘打出来的,祁山把手机揣进兜里,拧了拧摩托车的把手,飞快的开回了家。
喜欢速度与基情请大家收藏:(m.aszw.win),爱上中文网更新速度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