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起来,李玲应该就是我在大学时期少数的朋友。
至于是怎么认识的,我记得还挺清楚的。
似乎是在一个交际舞会上,我收到请帖的时候,上头标明的是变装舞会。其实,大学那几年,我很少受到这类的邀请,估计是我这个人太沉闷,不管再怎么健谈的人,和我总说不上几句话,就会饶头绕开。
变装舞讲究的是新奇的打扮,我平时没什么娱乐,看到这份请帖,心里有点跃跃欲试的,还翘了两堂课,去找了些样本,最后把自己扮成了南瓜人,顶着一顶南瓜帽,一身橙红色的长袍,还带着一个南瓜杖子。
到会场的时候,才踏出计程车,我就僵在那儿。
所有人都穿戴整齐华贵,这哪里是变装舞会的打扮。当瞧见一群人围在一块儿窃笑的时候,我才醒悟过来。戏弄这种事情,似乎是不计年龄的游戏,而且多得是人乐于此道。当时王筝也在会场,皱着眉头瞧了过来。
那两年他对我基本除了冷言冷语,就是没什么好脸色,看见我这模样,明显是恼火了起来。
我觉得那是因为我丢了他的面子,毕竟再怎么说,大家眼里我就是王筝的小跟班,我这幅样子,摆明就是给王筝难堪。
正当我打算直接回头离开的时候,一个女孩儿突然过来挽住我的手。
她也是一身稀奇古怪,头顶上是一大朵的向日葵,手边还抱着一个向日葵种子的装饰,看过去很是滑稽。
她裂嘴一笑,我还记得她说:『南瓜兄,太不够意思了,自己先来了怎么不带着我!』
『今晚的最佳拍档奖,一定是我们的!哦耶——!』
然后举起我的手,大声欢呼,颇有一股要征战千里的雄伟气势。
那晚上,我们两个人拿到了年度烂苹果大奖,场面很是壮观,几乎是众望所归。
毕竟一个向日葵和一个大南瓜一起跳华尔兹,本身就是幅很冲击眼球的场面。
李玲毕业之后,来到任氏工作。
李玲实际上很能办事,能力和其他人比起来,也算得上是顶尖的了。她当年还是靠着奖学金念完大学,虽然鬼点子多了点,却很是刻苦耐劳,在王筝身边干活最合适不过。
李玲一直都是个很精神的人,老喜欢做梦,乖仔出生那会儿老说自己也要生一个。
两个月后,她还真嫁了人。
一年后,她也生了个女儿。
李玲的丈夫在房地产公司上班,我见过几次面,看过去很是斯文聪明的人。
李玲那会儿挺着大肚子坐在我办公室里的沙发上,说:『总裁,我们就结个娃娃亲,我这照过了,是个女娃娃,左看右看,以后准是个绝——世——大美女,配你家那位小公子儿,不过分吧?』
我告诉她,这事儿得我儿子自己做主。
李玲整个人一蹦,那可不好,肚子一疼,女儿就这么生了。
产后,李玲弱弱拉着我说,看看你媳妇儿,是不是绝世大美女——我当时候让她吓得三魂七魄去了大半,当下急急点头。于是,就这么把儿子卖了。
我曾经觉得……
李玲能补缺我所有的遗憾,因为我永远没有她的那份勇敢。我得不到的,她能争取到。然后,我们会一起共享那份快乐。
李玲喜欢穿着长袖衬衣,她以前喜欢穿着裙子,也换成了长裤。
脸上的妆化得越发浓厚,我曾经开玩笑地说——脖子和脸快成了两种颜色。李玲却一句话也没回,脸色大变。
后来,李玲突然在公司里昏倒,下身还留了血。
我赶紧送她去医院。
医生出来的时候,看着我的眼神有点怪。他问,你是她先生?
我还没回话,医生就捏了捏眉心,说,这夫妻之间有什么问题,也不能动手,妳太太她压力太大,肚子里的孩子保不住了。
我一怔。
李玲侧躺在病床上,微微蜷缩着。她身上换上了淡色的病人服,脱去了伪装,整个人显得单薄无助。
我坐在床边。
她说——总裁,这算不算病假?
我点头。
她说——不用补请假信吧?
我点头。
她笑了笑,手上是满满的伤痕,额角脸角也有些青肿。
她说——总裁,你回公司吧,现在公司里状态有点紧张。
我抓着她的手,摇了摇头。
她顿了顿,又说——他其实对我很好的……最近景气不好,所以才……
——总裁,你不要再管我的事情了。
——我不想让你看见我这模样。
李玲和我渐渐疏远也是后来几年的事情,一直到后来,我们能坐在桌子面前好好谈话,是在公司出事那段时候。
李玲是给我交辞职信的。
她的女儿豆豆已经五岁,很是漂亮可爱,铁定能长成绝世大美人。
李玲说:『人生中的一些画面,是时间冲淡不了的。往往,消磨的只有那一瞬间的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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