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的反应和态度,倒是令李绮橙没料到。不过之前席晔说过,他的家人比较好相处,这个事倒是真的。至少从她目前看来,这个所谓的大家庭,还没有一个人给她难堪。
事后,李绮橙揉揉鼻梁骨,她在想什么呀,这又不是宅斗。
第二天早上,李绮橙被老许用车送回曹家村。半路上,她收到席晔发来的暧昧短信——
大概五天后能回来,回来我让老许去接你,你穿那天的丁字裤好不好?
呸。
李绮橙面红耳赤地回他:专心工作,爱护肾脏。
没过两分钟,那边就回了:我肾脏很好,你可以试一试。
她扯开嘴角,一本正经地回:注意身体,要好好吃饭,少抽烟,别工作到太晚。
那边的席晔正在酒店的房间里喝着咖啡,收到这条短信,笑容怎么也收不住。他打了个电话过去。
“我才走了一天,就很想你。我以前从来没有这么想过一个人,李绮橙,你给我下了什么蛊?”他在那边自说自话。
车外的风景一闪而过,老许轻哼着不知名的歌,李绮橙拨了拨耳发,静静地听他说话。
她给他下了什么蛊?她自己也不知道。
“我会尽快把工作压缩起来,你也知道席氏有多大,所以这段时间我可能会很忙;等忙过这段日子,我会抽空陪你,你等我。”
他说“你等我”的时候,说得极为缓慢,声音极为低沉。李绮橙握紧电话,像是掉进了蜜罐一般。他又说了些下流的话,在她的脸如火烧时,最后心满意足地挂断电话。
那晚的接触过后,李绮橙有种已为人*妻的错觉。
即使她深谙,电话那边的男人早已把她当做妻子。
端午节过后,热闹的余波依旧在小镇上持续着。李绮橙在镇上下了车,准备买点水果。她让老许先回去,自己到时候会回曹家村。
老许有些为难:“先生让我送您到曹家村,您这一路过去,也得花些时间吧。我也不放心,就在这里候着。”
最后李绮橙妥协了。
镇上有个不大的菜市场。今天赶集,现在路边各种摊贩占着,人来人往的,也算挤。李绮橙一路往前面走过去,见到一个摊上有一笼小鸡还剩着。那卖小鸡的男人是个秃子,见她在摊前驻足,赶紧放下旱烟,指了指小鸡,微抬起身:“这土鸡我可是一个个挑的最好的,你看它的毛,我家的鸡生蛋可厉害,妹子你要是想买,这笼鸡我便宜十块钱。今天赶集要结束了,我就便宜个十块钱给你,你要不要?”
李绮橙本来没打算买小鸡的,可她觉得,平房旁边那块地也要荒了,养个鸡来生蛋吃,也不是件坏事。她蹲下来,打量了下那笼小鸡,觉得看起来挺精神,便指了指商贩脚边的饲料。
他懂她的意思,“行行行,送你饲料。”
等到她提着水果和那笼小鸡走回公路时,突然瞥见一旁的饭馆里有个高高大大的平头男人。李绮橙恍惚记起这男人有点眼熟,尤其是他脸上的疤痕。她往那边看了一眼,男人正喝着酒,桌上摆着一盘猪耳朵。他也往自己这边看来。
那双眼睛,又黑又亮,锐利得跟鹰眸一样。
她打了个寒颤,低着头加快脚步。
☆、第44章番外之苦涩
九月份,开学季,g大校园的门口,挤满了迎接学弟学妹的大二学生。他们举着牌子,好让那股新鲜血液找到各自的去处。
那个臃肿而肥大的身体慢慢挤进了学校。夏天的热浪还未褪去,李绮橙身上宽大的t恤早已被汗湿。她拖着厚重的行李箱,慢吞吞地走向那群人。周围的学生迈着轻快的步伐,有说有笑地从她面前走过,她擦擦汗,低头走路。
没有一个人来替她引路,李绮橙费了好大的力气才走到报道处。负责注册的漂亮学姐淡淡扫了她一眼,让她把自己的校园卡领走。
“阿明,你帮学妹提下行李!”那位学姐指了指旁边嬉皮笑脸的平头男生。
“我马上有选修课,去不了。要不让花花去。”他拉过旁边一个短发、戴着眼镜,皮肤黝黑的女生,又朝李绮橙眨眨眼,“学妹,让这位学姐带你去。”
“谢谢,谢谢……”李绮橙擦了擦汗,不停说。
那位被称为“花花”的学姐名叫王丽华。她走到李绮橙旁边,友好地笑了下,拖过她的行李,“我带你去找寝室。”
一路上,王丽华给她说了些注意事项,包括去哪里买被子、床单,去哪里打开水。
李绮橙很不好意思:“谢谢学姐。”
“没事,咱们还有三年的相处时间。”王丽华拍拍她的肩膀,留了个电话号码给她,“以后有困难来问我就行。”
待她走后,李绮橙看着她的背影,觉得这个学姐人真是好。
忙活了一天,李绮橙总算是把寝室的工作搞好。她是第一个来的,后来陆续三个室友都来了。室友人很好,其中两个是东北的,另外一个也是本地人,长得瘦瘦小小,却像是有无限的精力。
后来,李绮橙觉得,她的大学四年生活中最值得回忆的就是这三个室友。在别人用异样眼光看待她时,她们却总是在维护她。也不知道是不是上辈子修来的福分。
有天下午,她从澡堂出来,在学校某处发现有人打架。
一棵很大的黄桷树下,高高瘦瘦的男人身上撒满午后的阳光。那双半眯的卧蚕眼里满是凶狠的光。她看见他用大拇指去抹嘴角上的鲜血,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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